琿春市監察委員會

琿春市監察委員會

琿春市監察委員會是由琿春市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並向琿春市人民代表大會負責的國家監察機關

為了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根據黨中央確定的《關於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在認真總結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琿春市監察委員會
  • 現任領導:鄭立偉
  • 委員會主任:鄭立偉 
  • 委員會副主任:金弘楠、王偉 
  • 委員會委員:金星吉、倪雪峰、崔永鉉 
  • 部門職能:監察 
職權調整,機構成立,

職權調整

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治州、縣、自治縣、市、市轄區設立監察委員會,行使監察職權。將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監察廳(局)、預防腐敗局和人民檢察院查處貪污賄賂、失職瀆職以及預防職務犯罪等部門的相關職能整合至監察委員會。

機構成立

2018年1月5日,琿春市監察委員會正式掛牌成立。
中朝羅先經濟貿易合作區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琿春市委書記,琿春國際合作示範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市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小組組長高玉龍與市委常委紀委書記、市監察委員會主任鄭立偉共同為琿春市監察委員會揭牌。標誌著琿春市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又邁出了關鍵性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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