琿春再生育證審批辦理指南是根據《吉林省人口和計畫生育條例》、《延邊朝鮮族自治州人口與計畫生育若干規定》制訂。
申報材料,辦理程式,審批依據,承諾時限,
申報材料
1、男女雙方的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一胎生育證。
2、一方初婚的要有初婚證明、再婚的要有離婚判決書或協定書、喪偶的要有死亡證明、第一孩兒是病殘兒的要有病殘兒鑑定。
辦理程式
1、夫妻雙方攜帶申辦材料到女方戶口所在鄉鎮街道市政管理辦填寫再生育審核表;
2、到男女雙方村、社區審核蓋章;
3、送回女方戶籍所在鄉鎮街道計生辦;
4、鄉鎮街道計生辦審核後送政務大廳計生局視窗;
5、農業戶口的政務大廳審核辦理、城鎮戶口和第一孩是病殘兒的報送州人口計生委審批。
審批依據
1、《吉林省人口和計畫生育條例》;
2、《延邊朝鮮族自治州人口與計畫生育若干規定》。
承諾時限
30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