琵琶仔

琵琶仔

琵琶仔為舊日廣東人對妓院裡的未成年歌女之稱。琵琶仔之俗稱可能是因為她在青樓妓寨中的工作是抱著琵琶在酒席間以唱曲娛賓待客而來。琵琶仔是陪酒而不伴寢(俗稱“未梳攏”),待成長後方會成為妓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琵琶仔
  • 記載:《中國娼妓史》
  • 地點:舊日廣東
  • 介紹:對妓院裡的未成年歌女之稱
簡介,釋義及背景,淵源,來源及生涯,

簡介

吳昊引王書奴的《中國娼妓史》描述廣東之大寨:“(妓女)分兩目,曰老舉,曰琵琶仔。琵琶仔只是一曲清歌,奉觸上壽,老舉則兩情歡洽可以留髡,故大寨之營業﹒亦分兩種,曰酒局,只陪酒的,曰大局,便是薦枕的了......”。
琵琶仔大多是來自貧苦人家的女孩,幼年時被賣入妓寨,由“事頭婆”(即妓院持牌人)聘專人教她唱歌彈琴,甚至讀書作詩。待事機成熟,找到富家老爺、名門子弟,將琵琶仔的初夜善賈而沽。
得到琵琶仔初夜的嫖客,可以享受10天的特權,10天后客人便要離棄而去。該琵琶仔就敬上一杯離別酒,唱出離別歌:“有情酒,斟落呢只無情杯,飲過此杯未知何時回,四海江湖盡在此杯,臨行玉手指下郎腰背,去舍難返,欲舍難回.....”。之後,該琵琶仔更須掛藍戴孝,象徵丈夫已死,這樣她才可以在妓寨里當妓女。“琵琶仔”失身以後就變為“老舉”之身。

釋義及背景

是指女性的藝術表演者,而“伎”是“妓”的本字,因此以演唱為業的女性稱為歌妓(伎)。後來“妓”在漢語中變成“女性性工作者”的同義詞,為免引起誤會,就多用“歌伎”或“聲伎”。
“謳者”的“謳”是歌唱的意思,“謳者”就是“唱歌的人”。

淵源

“歌女”一詞則出現於1920年代末至1930年之間。而歌姬則是美稱,“姬”在古漢語裡是對女性的美稱,也有美女的意思,日語中的“姬”也保留了美稱的意義,常用來稱呼貴族女性,日語至今仍然把女歌手稱為“歌姬”。但現在於中文裡稱女歌手為歌姬或歌女則含有貶義,尤其指於酒廊、酒樓、夜總會、遊樂場等場所走場演唱為生的女歌手,已故香港女歌手梅艷芳就曾說自己小時候走場表演唱歌,被稱呼為“歌女”,受同學歧視[2]。
“商女”、“秋女”、“秋娘”見於唐朝,杜牧的七言絕句《泊秦淮》中的“商女”就是指歌妓“商女不知亡國恨”。而商女的稱呼源自秋女、秋娘,秋女、秋娘是唐人對歌妓的稱呼,白居易《琵琶行》就把歌妓稱為“秋娘”,古人把五音(宮、商、角、征、羽)與四季相配,因為商音悽厲,與秋季肅殺之氣相應,故以商配秋。於是“商女”就成為歌妓的別稱。
台灣日據時期,有一種叫“藝旦”的歌妓,也作“藝妲”,常於酒樓以戲曲悅客[5],此名稱最早見於清朝同治年間,她們一般不提供性服務。
英語稱為Sing-songgirl,由字面上看,很多人會認為是直譯“歌女”一詞,其實不然。據張愛玲所述,“Sing-songgirl”是源自吳語的“先生”一詞,吳語把高級妓女稱呼為“先生”(“先生”可以是對任何人客氣的稱呼,不限性別),而她們必會在宴席上歌唱,英美人就誤把“先生”當作“Sing-song”(唱歌)了。

來源及生涯

古代至民國初年的歌女和歌妓來源有:
從女奴(包括富貴人家的家奴和沒入宮廷為宮奴的犯罪官員妻女)中挑選具色藝者加以訓練
官員犯罪,貶為樂戶,妻女成為女樂(歌妓、舞妓),後代亦不能脫離樂籍、妓籍
因家貧而賣身為歌妓,清雍正帝廢樂戶,良家貧女有些會以賣唱為業
唐朝宮廷設有教坊,當中的宜春院專門訓練歌唱藝人
因有殘疾(如失明)被賣作歌妓
民國時期的歌女有些是因為個人喜好,或希望賺更多金錢以提高生活水平,而以演唱為業
古代的歌妓多是從小受到嚴格訓練,有些繼承父母樂籍或妓籍的女孩,童年時就開始被訓練彈唱技藝,亦有貧苦人家把女兒賣作婢女或歌妓,由主人安排訓練,約於十二、三歲左右就可以表演。杜牧寫給歌妓的《贈別》有“娉娉裊裊十三餘”一句;白居易《琵琶行》描寫的歌妓十三歲就學會彈琵琶表演[24];蘇軾初遇王朝雲時,王朝雲只有十二歲。
古代歌妓一直演唱至嗓音受損或年老色衰才退休。在良賤區隔森嚴的時代,有著賤民身份的歌妓往往只能作士人的寵婢,有些則可作妾,另有些嫁作商人妻妾。有些已嫁人的歌妓因為夫家家道中落或被拋棄而重操故業。
近代至民初的歌妓、歌女於茶館、酒樓演唱時,會收到客人的打賞,有些歌女得到客人歡心,會嫁給客人作妻妾,或被包養作情婦,有些嫁給普通人家或窮人的歌女,婚後仍會繼續賣唱來幫補家計。嫁給有錢人的歌女,一旦夫家家道中落,或與丈夫婚姻破裂,也會再次出來演唱賺錢養家。民國時期的歌女,有些有固定的演唱場所,與場所東主以分帳或僱傭方式合作。當時藝人地位已開始提高,若得到賞識,可以灌錄唱片,成為歌星,有些更進軍電影界,成為影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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