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要約回購是指公司在特定時間向全體股東發出要約,以高出當前市場價格的價格水平,回購既定數量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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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金要約回購的分類
現金要約回購可分為固定價格要約回購和荷蘭式拍賣回購。
固定價格要約回購指公司在特定時間發出的以某一高出股票當前市場價格的價格水平,回購既定數量股票的要約。為了在短時間內回購數量相對較多的股票,公司可以宣布固定價格回購要約。與公開市場收購相比,固定價格要約回購通常被市場認為是更積極的信號,其原因可能是要約價格存在高出當前市場價格的溢價。但是,溢價的存在也使得固定價格回購要約的執行成本較高。
荷蘭式拍賣回購,是首先由公司指定回購價格的範圍(通常較寬)和計畫回購的股票數量(可以上下限的形式表示);而後股東進行投標,說明願意以某一特定價格水平(股東在公司指定的回購價範圍內任選)出售股票的數量;公司匯總所有股東提交的價格和數量,確定此次股票回購的“價格—— 數量曲線”.並根據實際回購數量確定最終的回購價格。
相關條目
公開市場回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