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行權

金行權就是權證持有人行權時按行權價格行權日標的證券結算價格及行權費用之差價,收取現金。滬深交易所《權證管理暫行辦法》規定,標的證券的結算價格為行權日前十個交易日標的證券每日收盤價的平均數。

現金結算相對於實物結算,簡單方便,並且採用現金結算時,權證的數量不受正股流通數量的限制,即使權證數量超過正股流通數量,也可以順利行權。此外,採用現金結算方式對正股股價的影響也較實物結算小。正是因為有這樣的優點,在海外成熟市場,現金結算方式是權證市場主流結算方式。例如香港權證市場,幾乎所有的權證行權都是採用現金結算。我國權證市場僅南航JTP1採用現金結算,其餘權證均採用實物結算。這主要是因為我國上市交易的權證絕大多數為上市公司發行的股本權證。可以預見,我國備兌權證推出之後,權證的行權結算方式也將以現金結算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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