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象學的觀念

現象學的觀念

《現象學的觀念》是奧地利哲學家埃德蒙德·古斯塔夫·阿爾布雷希特·胡塞爾創作的哲學著作,1947年首次出版。

《現象學的觀念》一書是由胡塞爾在哥廷根大學講學時的五篇講稿彙編而成。該書集中闡述了現象學的基本思想:中止判斷、先驗還原、本質還原和時間構造。正文部分由一個講座思路、五篇講稿和三篇附錄構成。

《現象學的觀念》是胡塞爾思想從描述現象學轉向先驗現象學的標誌性著作,在胡塞爾的思想發展中占有重要地位。由於胡塞爾把世界還原為現象、自我存在,這種主觀唯心主義的哲學對後來的存在主義哲學產生了影響。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現象學的觀念
  • 外文名稱:Die Idee der Phänomenologie
  • 作品出處:《胡塞爾全集》
  • 作者:埃德蒙德·古斯塔夫·阿爾布雷希特·胡塞爾
  • 首版時間:1947年
  • 類別:哲學
  • 字數:108000
內容簡介,作品目錄,創作背景,作品思想,作品影響,作者簡介,

內容簡介

《現象學的觀念》第一講是現象學還原的康德之路。首先以康德的方式提出為何進行認識批判問題。通過對自然的思維態度和哲學的思維態度的區分,胡塞爾揭示了對認識進行自然的素樸反思存在的矛盾及其導致的消極後果,進而提出認識論或真正的認識批判的雙重任務,以及認識批判作為認識現象學所獨有的哲學方法,即現象學的方法。第二講是現象學還原的笛卡爾之路。藉助笛卡爾的懷疑方法,確立了認識批判的第一出發點,並通過對兩種內在和超越的區分,分析了認識的超越問題。第三講初步確立了現象學的研究領域。通過認識論的還原,排除一切超越之物,確立了現象學的地盤,即純粹的現象——純粹的我思,分析了純粹的現象的客觀有效性問題。第四講主要闡述意識的意向性和明證性問題。第五講提出對象構造的思想,並對具體的意識如知覺、回憶、想像、符號思維以及時間意識的構造等做了簡要的分析。

作品目錄

編者引論
關於第二版
講座的思路A、現象學考察的第一階段
B、現象學考察的第二階段
C、現象學考察的第三階段
第一講自然的思維態度與科學
哲學的(反思的)思維態度
自然觀點中的認識反思之矛盾
真正的認識批判的雙重任務
真正的認識批判作為認識的現象學
哲學的新維度;它相對於科學的特有方法
第二講
認識批判的開端:對所有知識的質疑
根據笛卡爾的懷疑考察獲得絕對確定的基地
絕對被給予性領域
重複和補充;對否定認識批判可能性的論據的反駁
自然認識之謎:超越
對內在和超越兩個概念的區分
認識批判的第一個問題:超越的認識的可能性
認識論還原的法則
第三講
認識論還原的實行:排除一切超越之物
研究課題:純粹的現象
絕對現象的“客觀有效性”問題
不可能局限於個別的被給予性;現象學的認識作為本質認識
“先天”概念的兩種含義
第四講
通過意向性擴展研究範圍
一般之物的自身被給予性;進行本質分析的哲學方法
對明見性的感覺論的批判;明見性作為自身被給予性
不局限於實項的內在範圍;課題:所有的自身被給予性
第五講
時間意識的構造
本質把握作為實質的明見被給予性;個別實質和一般意識的構造
範疇的被給予性
符號性的被思維之物本身
研究領城的最廣範圍:認識中對象性的各種構造方式;認識和認識對象性的相互關係問題
附錄
文章的考證性補充
關於文章的構成
關於文章的考證性注釋
人名索引
第一版譯者引言
修訂版譯者後記

創作背景

1901年胡塞爾到哥廷根大學任額外哲學教授,那裡很快成為他的又一個學術活動中心,現象學由此也得到了廣泛的傳播和迅速的發展。但胡塞爾卻在個人的外在際遇與內在思想上陷入雙重困境。在個人的外在際遇上,胡塞爾到哥廷根後,現象學迅速在當地傳播開來,在他周圍聚集了很多的愛好者、追隨者。但是在哥廷根大學,胡塞爾雖然受到學生的歡迎,卻遭到同事的排擠,到處樹敵,以至於當教育部建議任命他為哥廷根大學哲學教授時,校方自行取消了這項任命,這對胡塞爾觸動很大。他在那裡做了14年的“私講師”。另外,胡塞爾發現,這些學生雖然對現象學充滿熱情,並投入大量精力進行研究,但真正理解現象學基本思想的人並不是很多,這讓他頗感失望。但這些不如意對他來說僅僅是外在的危機,更大的、真正的危機卻來自他內在的思想折磨——他始終找不到他的現象學所要求的為一切科學奠基的無可置疑的阿基米德點,他開始懷疑自己的哲學能力,懷疑自己能否作為一個哲學家而生存。自從《邏輯研究》發表之後,這種懷疑就與日俱增地困擾著他,以至於他覺得自己沒有能力生存於真理與誠實之中。因此,他認為有必要弄清自己的思想,從而達到內在的堅定性和一致性,只有這樣他才能真正而又真實地生活。正是這內外的雙重危機,促使胡塞爾決心清楚地闡明他的現象學新概念,開始重新檢討他的整個哲學綱領,並藉助於新的理性批判重新系統闡述這個哲學綱領。五次演講所講的正是這個綱領。原文手稿保存在盧萬的胡塞爾文庫。1926年,胡塞爾當時的助手蘭德格雷貝把這份用速記方式寫下的講稿譯成一般文字,而後胡塞爾在上面做了些零星的注釋和修改。1947年,盧萬胡塞爾文庫把這篇講稿作為《胡塞爾全集》第二卷出版。

作品思想

首先,現象學還原是胡塞爾現象學的一個重要內容。在《現象學的觀念》中,現象學還原是沿著康德之路和笛卡爾之路進行的,首先以康德之路提出問題,試以笛卡爾之路解決問題。認識批判是康德哲學的切入點,同樣,胡塞爾也是從認識批判開始其現象學的運作。胡塞爾首先區分了自然的思維態度和哲學的思維態度:前者不關心認識批判,直接面向事物,把認識的可能性看作是自明的,後者則認為認識的可能性出現了問題。胡塞爾並不是對康德的簡單重複,而是康德之路的進一步發展,這種發展體現在目的、內容、方法等多個方面。他認為首先要確定認識批判的第一出發點,而且這個出發點必須是無可置疑、絕對明證的,笛卡爾從思維的明證性推論出經驗自我的明證性,這是他失足之處,因為經驗的自我不是絕對被給予性。因此,他要求對笛卡爾的思維進行還原,排除切超越之物,把認識論的研究限制在絕對的被給予性領域,也就是絕對的內在之中。正如現象學還原的康德之路不是對康德的簡單重複,現象學還原的笛卡爾之路也不是對笛卡爾的簡單重複,而是對笛卡爾的繼承與超越。對現象學還原的這兩條道路,胡塞爾並沒有給予明確的區分。按胡塞爾的本意,康德之路是要解決為何進行認識批判的問題笛卡爾之路則是要解決認識批判如何確立的問題,二者是在不同的現象學的觀念層面上展開的。但實際上兩條道路始終是矛盾的交織在一起,這也反映了胡塞爾還原思想的不徹底性,以及他當時在康德與笛卡爾之間的徘徊。
其次,現象學方法既是現象學的核心內容,又是現象學得以可能的條件。不理解現象學的方法就不可能真正理解現象學。按照胡塞爾的觀點,現象學的方法本質上是一種全新的哲學方法,其基本原則是“面向事物本身”。作為一種哲學方法,現象學的方法主要由三個步驟構成:第一步是懸置(也稱中止判斷),第二步是本質還原,第三步是先驗還原。後兩步就是通常所說的“現象學還原”,懸置是“現象學還原”得以可能的先決條件。懸置是現象學方法的第一個必要環節。懸置就是對一切超越之物的存在“存而不論”。胡塞爾認為,要使哲學成為嚴格的科學,必須先通過一種可靠的方法找到一個無可置疑的、絕對明證的認識批判的第一出發點。笛卡爾的懷疑考察已經提供了一個這樣的出發點——我思,一個絕對的被給予性。但胡塞爾認為笛卡爾的“我思”還不夠純粹,因為他在確定思維的明證性以後立即又確定了上帝和經驗的自我的存在,而這些都不是絕對的被給予性。因此他要求把包括經驗的自我在內的一切超越之物懸置起來,存而不論,還原到純粹的思維上去。把一切超越之物懸置起來,存而不論,就是要把所有沒有內在的給予性的東西,包括整個世界、物理的和心理的自然、人自身的自我以及與這些對象有關的科學都打上可疑的標記,不能當作有效的開端來運用。胡塞爾認為,本質還原是從單純的個別事實還原到一般本質。通過懸置確立了思維的明證性,但這種思維的明證性只是個別的、特殊的被給予性,是一些個別的、特殊的判斷和一些零碎的純粹現象。如果僅停留在這些個別的、特殊的判斷上,把握這些零碎的純粹現象,會使現象學陷於絕境。因為這些個別的、特殊的判斷無法提供現象學所要尋求的一般本質。而現象學作為認識本質的學說,其根本任務就是要在各種變動不居的內容中把握其中不變的本質,把握其中的本質要素及要素之間的本質關係,把握不依賴於人的個體意識而又對人的個體意識普遍有效的意識的本質規律。
先驗還原把人引向認識的最後基礎,所以先驗還原是走入真正哲學的入口。胡塞爾認為,任何現象一旦進入思維中來就不單是那個對象了,而是作為我思對象呈現於我的意識之中,不能獨立於我思而獨立存在。這樣,經過反思,發現存在著三項不能歸於對象本身的“現象學的剩餘”:即“自我”“我思”“我思對象”。“我思”是指包括理解、懷疑、想像、直覺等在內的諸種意識活動,它不是簡單地接受對象,而是在對對象的體驗中構造對象。“我思對象”就是我思的活動所構造的對象。而“自我”則是這種構造對象的意識活動的執行者。這裡“自我”不是指生命有機體或經驗的自我,而是指先驗的自我。經驗的自我是心理意識,屬於經驗的範圍。先驗的自我是無法用語言表達並隱藏於經驗背後的真正主體,它是一切意義和意識對象構成性的基礎,也是現象學全部還原過程的最終物。胡塞爾希望藉助這個先驗的自我進入哲學的“希望之鄉”,實現哲學的“科學本欲”從現象學的懸置開始,經過本質還原,最後到先驗還原,是個內在統一、追根尋源、不斷內省的過程。通過這一過程,揭示了知識的最終源泉及其確實可靠的最後根據不在客觀方面,而在主觀方面,對象的意義或本質是由主體先驗地給予的。
再次,解決認識的可能性問題是現象學的首要任務。認識的可能性嚴格來講是超越的認識的可能性。在胡塞爾看來,超越是以往的認識論—無論是心理主義還是人本主義和生物主義的基本錯誤。這種超越的影響及其危險,它使問題的本來意義永遠不得明白並且在超越中消失,並使我們在關於認識可能性的自然反思中陷於絕境。超越是與內在相對的概念。以往的哲學簡單地將內在理解為實在的內在、意識的內在,理解為一個封閉的整體,超越則被理解為意識之外的事物,並且認為內在是確定的,超越是可疑的,甚至是不可知的。胡塞爾認為傳統哲學家們對內在與超越的這種理解是不對的,他區分了兩種意義上的內在和超越。第一種意義上的內在是實在的內在,即指個別的意識活動和感覺材料,在這個意義上,一般是一種超越;第二種意義上的內在是指絕對明證地被給予,而不僅僅指實在地含有。這種內在的外延要大於第一種意義上的內在,它不僅包括實在的內在,而且包括實在的超越之物。它才是真正意義上的內在,因它擺脫了神秘性—產生所有懷疑主義窘境的根源,具有使任何問題都必然迎刃而解的那種明晰性。因此現象學的研究領域不局限於實在內在,而是限制在絕對被給予性的領域中,不是排除實在的超越之物,而是排除所有那些不是真正意義上的明證被給予性、不是純粹直觀的絕對被給予性的東西。這樣就有了兩種形式的超越:一是指在認識行為中對認識對象的非實在含有,即對實在的內在的超越,這是外在的超越;一是指所有非明證的、雖然指向或設定對象卻不自身直觀的認識,即對絕對明證的被給予性領域的超越,這是內在的超越。在胡塞爾看來,無論人們是在哪種意義上理解超越,它都是認識批判的主導問題,它是一個謎,這個謎對於自然認識是一塊攔路石,對於新的研究則是一種推動所有自然的、前科學的,特別是科學的認識都是超越的認識。這種認識把認識與認識之外的客體的一致性當作是不證自明的,而旦對其反思就會出現懷疑主義。在任何時候向超越的領域借貸,即任何把認識論建立在心理學或其他自然科學基礎上的做法都是一種背謬。既然超越之物不能作為預先被給予的東西來運用,那么科學地論證超越的存在對現象學也是無意義的。因此,在現象學的考察中超越之物是現象學首先要還原的東西,必須將所有的超越之物都貼上認識上無效的標記。
第四,意識活動的意向性問題是現象學的核心問題。意向性是由布倫塔諾自中世紀經院哲學引進的概念,胡塞爾將其改造成現象學的核心概念。關於意識問題的研究,胡塞爾獨闢蹊徑,他不是從心理學、生理學等經驗的角度進行研究,而是在先殮的意義上來研究。現象學是研究現象的,所有純粹現象的總和構成意識。意識有兩方面的內容,一是實在內容,包括意識活動和感覺材料;一是意向內容,包括意識對象及其被給予方式。意向性理論更側重於從意識活動方面來考察意識。從意識活動方面看,意識的根本特點是其具有一種意向性。這種意向性表明:所有的意識都是對什麼東西的意識,它總是指向某物,並在指向對象時賦予其意義或本質。意向性不僅意味著意識指向對象,更重要的是意識先驗地構造對象,這一點就將胡塞爾的意向性理論與他的老師布倫塔諾的意向性理論區別開來。這種意向性的構造不僅將意識活動最基本的結構,即主體、活動、意向對象、對意向對象的肯定四個方面構成的意向結構突顯出來,而且反映了意識活動作為一個意指活動所具有的對象化、統一、關聯的功能。因此在他那裡,意識的意向性既不是指人的主觀認知能力,也不是指人經驗的認知活動,而是純粹意識的對象性活動及其這種活動的先天結構。
第五,對象構造理論是該篇講稿的核心內容。意向性理論是從意識活動方面來考察意識,對象構造理論則是從意識對象方面來考察意識。通過對兩種內在的區分和意向性概念的提出,胡塞爾不僅把現象學的研究領域擴展到一般性,而且擴展到認識對象。任何認識都有其認識對象,研究認識的本質必須研究認識與認識對象的關係,即研究對象在意識中如何顯現、構造自身研究對象的各種樣式的構造及其相互關係。構造對象不是意識製造出一個原來沒有的事物,而是賦予事物以意義和本質。胡塞爾認為,認識和認識對象之間奇特的相互關係到處都表現出來,一般地談論這種關係是容易的,但要澄清一個認識客體如何在認識中構造自身的方式則非常困難。而現象學的任務就是在純粹明證性或自身被給予性的範圍之內,描述意識如何在自身中構造出那些對象,探究對象所有的被給予形式及其相互關係,並且對這一切進行明晰性分析。因此,胡塞爾認為現象學不僅要研究純粹意識構造的基本原理,還應當研究各種具體意識如知覺、想像、回憶,以及時間意識、空間意識、判斷、評價等現象如何構造對象,即考察被知覺之物如何在知覺中構造自身,被想像、回憶之物如何在想像、回憶中構造自身。胡塞爾在研究意識構造基本原理的同時,還是對回憶、想像、符號思維等現象,特別是時間意識的構造做了簡單的分析。

作品影響

《現象學的觀念》是胡塞爾思想發展從第一階段向第二階段轉變的重要標誌。在胡塞爾思想發展的第一階段,心理主義痕跡還十分明顯。但在該書中,心理主義被徹底批判,純認識現象與心理現象被嚴格區別開來。儘管該書只是一部導論性的作品,許多具體細節並未展開分析,但它所表達的基本思想幾乎決定了胡塞爾後期的整個發展方向。《現象學的觀念》的簡明使得它成為現象學的入門必讀書,因而具有較廣泛的影響。它所表達的思想,對存在主義和分析哲學的發展都產生一定的影響。

作者簡介

埃德蒙德·古斯塔夫·阿爾布雷希特·胡塞爾(Edmund Gustav Albrecht Husserl,1859~1938),生於摩拉維亞的一座小城普羅斯涅茲的猶太家庭。1882年在維也納大學獲得數學博士學位。1883年跟隨布倫塔諾研究哲學,1887年到德國哈勒大學擔任哲學講師。1916年,經李凱爾特的推薦,胡塞爾受聘為弗萊堡大學正教授。1927年胡塞爾退休,海德格爾轉年接替了他的講座。30年代初納粹上台,胡塞爾由於猶太血統而被取消了榮譽教授的資格,並被禁止參加德國代表團出席國際哲學會議。但他仍然繼續從事哲學研究。1938年病逝於弗賴堡。他的著作有《作為嚴格科學的哲學》、《邏輯研究》、《純粹現象學和現象學哲學的觀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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