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訪問筆錄】 公安機關的偵查人員在對犯罪現場進行實地勘查的過程中,對了解現場情況的有關單位和個人作就地訪問時所製作的談話記錄。它既是立案報告的基礎,又能與現場勘查筆錄起著互相印證、互相補充的作用,有利於迅速立案,正確確定偵查對象、範圍和方向,從而保證依靠民眾辦案的優良工作作風。由三部分組成:一、筆錄頭。寫明標題、時間和地點;二、正文。詳細記明調查過程,對被訪問者提供的細節情況要具體反映,親眼所見、別人轉述的要如實記錄,並記下訪問中尚未弄清楚的疑難問題。三、尾部。又稱筆錄尾,記錄完後由被訪問者、在場者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