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訪問,是指偵査人員在出事地點,向了解案件有關情況的人進行調查詢問的活動。現場勘查重要的組成部分,同現場勘驗同時進行。是勘査所有犯罪現場採用的專門措施,是發現偵查線索、收集犯罪證據的途徑。訪問對象包括最早發現案件現場的人和報案人;事主和案件的目睹人;事主的家屬和親友;現場附近的知情民眾;其他了解案件情況和線索的人。訪問內容主要是發生或發現犯罪事件的時間和地點;何種情況下及如何發現的詳細經過;發現時現場的具體情況,當時採取了哪些保護措施;現場有無變動及變動的原因和情況等。作用在於為劃定實地勘驗的範圍和重點提供依據,使實地勘驗全面細緻。現場訪問和現場勘驗後獲取的材料互相印證互相補充,為採取緊急措施提供重要線索,多方面發現偵査破案的線素和證據。
新聞事件的不同性質,受訪人與事件的不同關係,現場的實際情景,直接影響著現場訪問的重點、發問的方式,以及談話的氣氛。進行這種訪問,要求記者正視上述制約因素,恰當把握訪問時機、選擇訪問對象,善於從受訪人的處境出發具體明確、恰當得體地提出問題,爭取他們的合作或促使其不能不如實地回答問題。
在錄音、錄像訪問中,除訪問對象和時機以外,選擇適當的訪問場合,也是增強音像現場感和感染力、發揮其表現優勢的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