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遺產

現代遺產

現代遺產是指19世紀以後產生的人類的傑出創造,是符合世界遺產標準的文化遺產,如德國包浩斯建築為典型代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現代遺產
  • 定義:19世紀以後出現的人類傑出創造
  • 口號:人類獻給未來的禮物
  • 數量:100多萬個
定義,歷史,標準,代表項目,意義,

定義

現代遺產
“現代遺產”是世界遺產中一個重要的類型,它的定義是“19世紀以後出現的人類傑出創造”,其口號是“人類獻給未來的禮物”。

歷史

國際社會最初關於文化遺產保護的立法,通常是為了保護史前時期的古老遺物。19世紀中後期,人們開始將中世紀的歷史建築,尤其是教堂建築納入保護之列,並進一步包括了文藝復興時期的文化遺產。進入二十世紀,保護對象逐漸擴展至二十世紀初、兩次世界大戰期間的文化遺存。近年來,1945年以後的各類文化遺產也日益受到關注。
1981年,悉尼歌劇院申報世界文化遺產時,世界遺產委員會以“竣工不足10年的建築作品無法證明其自身具有傑出價值”的理由予以否決。該項目雖然申遺未果,卻引發了人們對二十世紀人類創造的審視和思考,即在充分重視古代遺產的同時,如何評判和對待那些未足百年的人類創造。
在此背景下,受世界遺產委員會委託,國際古蹟遺址理事會於1986年向世界遺產委員會提交了“當代建築申報世界遺產”的檔案,內容包括近現代建築遺產的定義和如何運用已有的世界遺產標準評述近現代建築遺產。隨後,一系列關於二十世紀遺產的會議相繼召開。
國際古蹟遺址理事會將二十世紀遺產保護作為一項全球戰略加以推動。在國際社會的帶動下,一些國家也紛紛作出積極反應。二十世紀遺產的概念也從房屋建築拓展到其他領域的人類創造,一些存在僅數十年的園林、紀念碑、雕塑、港口碼頭、海上石油鑽探平台,以及糧倉鐵路、生產線等也同樣得到了應有的尊重和保護。
2007年,在首次申遺遇挫的26年之後,悉尼歌劇院以二十世紀遺產的身份進入了《世界遺產名錄》。
截至2009年,在《世界遺產名錄》中,共有二十世紀遺產30餘處,其中包括出類拔萃的建築物、獨具特色的城鎮、布局合理的大學校園、著名藝術流派的誕生地,以及昔日舉足輕重的工業廠房和景觀等。

標準

儘管國際社會關於二十世紀遺產的定義以及甄別方法的探討仍在繼續,尚未形成明確的理論成果,但是對於二十世紀遺產的保護實踐早已迫不及待。
美國通過立法規定:凡是在歷史上起過重要作用、且有50年以上歷史,在建築、考古、工程和文化等方面具有重要價值的地區、遺址、建築物、構造物和其他實物,都列入需要登記造冊的範圍。目前,美國已經確認和登記、並列入保護名錄的歷史性建築和文化遺址有100多萬個,其中相當部分屬於二十世紀遺產。

代表項目

目前,已經躋身於“現代遺產”名錄的堪稱典範的項目有:20世紀60年代建成的年輕城市巴西利亞巴塞隆納神秘而奇異的蓋勒公園;20世紀20年代建設的瑞典威堡廣播站

意義

鑒於代際公平和可持續發展的思想,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堅持不懈地致力於古代遺產的保護之外,沒有因為19—20世紀那些有內在價值的建築、城鎮規劃和景觀設計的歷史時間相對較短而忽略對其加以保護,而是給予高度關注,並將它們定名為現代遺產。附錄在“對於將特殊類型的項目列入世界遺產目錄的指南”中提到了文化景觀、歷史城鎮和城鎮中心、遺產運河、遺產線路等四個特殊遺產類型,其中在“歷史城鎮和歷史中心”這個特殊類型下專門列出了“20世紀的城鎮”這個類別。現代遺產被列入世界遺產的重要類型,反映了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以具體遺產項目見證人類文明發展軌跡的一貫思想,保證了近兩個世紀文明發展歷程在實證符號上的連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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