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班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根據中共果洛州委辦公室、果洛州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的《班瑪縣機構改革實施方案》(果辦發〔2019〕19號)和《中共班瑪縣委班瑪縣人民政府關於縣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班發〔2019〕30號),經研究,現就縣政府辦公室職責機構編制調整事項規定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班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地理位置:班瑪縣
  • 部門級別:正科級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人員編制,其他事項,所獲榮譽,

職責調整

(一)縣委外事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縣政府辦公室,接受縣委外事工作委員會直接領導,承擔縣委外事工作委員會具體工作。
(二)將縣政府辦公室的僑務管理職責劃入縣委統一戰線工作部。
(三)將政府辦公室的應急管理職責劃入縣應急管理局。
(四)將原縣行政服務中心的職責劃入縣政務服務監督管理局。
(五)將縣機構編制管理辦公室牽頭的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職責調整至縣政府辦公室。

主要職責

縣政府辦公室掛縣信訪局、縣政務服務監督管理局、縣直機關事務管理局、縣政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辦公室牌子。
(一)縣信訪局的主要職責:貫徹落實信訪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處理民眾來信、來電、網上投訴和接待民眾來訪工作;綜合研判形勢,開展調查研究,提出解決問題、完善政策和加強制度的意見建議;受理、交辦、轉送信訪人提出的信訪事項,綜合協調處理本轄區、跨部門、跨地區的重要信訪事項,督促檢查辦理落實情況;參與協調處置縣內突發群體性信訪事件;承擔縣信訪工作聯席會議日常工作,督促落實信訪工作聯席會議決定的事項;建立用民眾工作方法解決信訪突出問題機制;負責全縣信訪信息化建設;負責全縣信訪宣傳和信息發布工作;承辦縣委、縣政府領導同志批示交辦的重要信訪事項,督促檢查辦理落實情況。
(二)縣政務服務監督管理局的主要職責:貫徹落實政務服務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全縣政務服務相關工作的組織、協調、監督和管理;研究擬訂全縣政務服務工作規劃、制度、規程、標準和規範,並監督實施;指導推進各部門政務服務工作;統籌推進全縣“網際網路+政務服務”;負責縣級行政服務大廳政務服務事項的審核、調整和管理;負責縣級行政服務大廳進駐視窗單位相關工作人員的管理、培訓、考核等工作;負責政務服務效能的監督檢查工作;受理政務服務有關事項的投訴,並按規定進行處理;負責全縣政務服務信息系統的推廣運用。
(三)縣直機關事務管理局的主要職責: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機關事務工作的政策法規;負責縣直機關事務的管理、保障、服務工作;擬訂全縣機關事務工作規劃、制度和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縣直機關黨政辦公用房的規劃、權屬、配置、使用、維修、處置等管理工作;負責縣級幹部公有住房和周轉房的項目審核、建設、管理工作;統籌安排機關用地,集約節約利用土地;負責全縣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有關工作,監督落實公務用車管理制度;負責縣直機關公務用車的編制、配備、更新和處置工作;負責縣直留用車輛和流拍公務車輛的統一調度管理;負責全縣公共機構節能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公共機構節能管理工作規劃、計畫、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全縣公共機構能耗統計、監測和評價考核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訂全縣機關後勤體制改革方案;擬訂縣級幹部、援青幹部、引進人才等有關服務對象的服務保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相應的住房管理、物業保障和生活服務管理工作;擬訂縣直機關後勤事務工作的具體政策和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和監督縣直各部門後勤服務工作;按照職責分工,制定和組織實施機關資產管理相關制度並接受財政等有關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四)縣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辦公室的主要職責:統籌推進全縣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負責監督指導行政審批事項的落實情況;督促職能部門及時辦理上報事項的報批手續;掌握調查了解行政審批事項審批下放執行情況;負責承接中央、省、州取消、下放及縣級取消行政審批事項工作;負責與政務服務監督管理局及各部門聯繫,推進審批服務事項標準化;按要求開展各部門權責清單的動態調整工作。

人員編制

縣政府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15名。其中:主任1名(正科級),副主任5名(副科級)。
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7名,今後“退一減一”,只減不增。

其他事項

擬定地方志工作規劃和編纂方案;組織編纂地方志書、地方綜合年鑑;蒐集、保存地方志文獻和資料,組織整理舊志,推動地方志理論研究;組織開發利用地方志資源。

所獲榮譽

2021年9月,被授予全國“節約型機關”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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