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班簇長官司

班班簇長官司,明代四川土司名。洪武十四年(1381)正月置。秩正七品。治所在今四川松潘境。二十七年(1394),明廷更定蕃國朝貢儀,將其列入全國可按定例朝貢的30長官司之一。永樂十二年(1414),與松潘地區其他15長官司一道遣人入朝貢馬,賜以鈔幣、襲衣等。宣德七年(1432),土司潑隔與思曩兒族頭人一起,接納從洮州地區火把等族逃來的番民容少等191戶。鎮守洮州都指揮李達及火把等族國師班丹星吉等遣人追索不還,且聚眾抗拒官軍。明廷遂命松潘軍民指揮使及潑隔,將容少等遣還原地。後,按朝貢例遣人入貢。其長官世代襲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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