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土司制度史(全三冊)

中國土司制度史(全三冊)

土司制度,就是封建王朝中央政府對邊疆地區少數民族大小首領授予世襲官職的制度,是研究中國邊疆地區少數民族歷史的精髓。中國歷來是一個多民族的國家,歷代中央王朝正是由於對邊疆地區少數民族施行了“土司制度”,方才得以有效統治和長治久安。《中國土司制度史(套裝全3冊)》力求對土司制度的來龍去脈、前因後果進行全面、系統、完整、確鑿的闡述,以奉獻給讀者。

基本介紹

  • 書名:中國土司制度史(套裝全3冊)
  • 作者:龔蔭
  • ISBN:9787220083433
  • 類別:圖書 > 歷史 > 中國史 > 中國通史
  • 頁數:1350頁
  • 定價:248.00
  • 出版社:四川人民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2-07-01
  • 裝幀:精裝
  • 開本:16開
  • 商品尺寸:32.2 x 23.2 x 11.6 cm
  • 商品重量:4.3 Kg
內容介紹,作品目錄,作者簡介,

內容介紹

這部《中國土司制度史》內容分為上、下兩編:上編“土司制度總論”;下編“各家土司纂要”。
上編“土司制度總論”,主要論述內容是:
第一章敘述先秦時期,“邊疆與民族”格局的形成。
第二至九章論述內容--中國土司制度濫觴於秦、漢:秦時,在邊疆少數民族聚居地區設定“道”(見《後漢書·百官志五》);漢時,對邊疆少數民族(部落)歸降而設定“屬國”(見《漢書·地理志》)。這是“設定”的起源。萌芽於魏蜀吳三國:三國的蜀國對南中少數民族首領施行“皆即其渠率而用之”(見《三國志·蜀書》注“漢晉春秋”)。這開創了“任用”邊疆少數民族首領的先河。肇始於東晉南北朝:南朝宋、齊王朝,在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因服式左衽設定“左郡”、“左縣”,因族名而設定“僚郡”、“俚郡”(見《宋書·州郡志》與《南齊書·州郡志》)。以少數民族首領為“左郡”、“左縣”和“僚郡”、“俚郡”的太守、縣令。雛形於唐、宋:唐時,在邊疆少數民族地區實行“即其部落列置州縣(羈縻府、州、縣),其大者為都督府,以其首領為都督、刺史,皆得世襲”(見《新唐書,地理志》);宋時,在南方少數民族地區實行“羈縻府、州、洞”(見《宋史·地理志》),以少數民族首領為知府、知州、知洞。定形於元代:元王朝在邊疆地區對少數民族首領施行“參用其土人”(見《元史,百官志七》)為官,元代的“設定”和“任用”情形,官有流、土之分,文職設定土總管府、土州、土縣,武職設定土宣慰司、土宣撫司、土招討司、土安撫司、土長官司(見《元史,世祖十二、十三》)及《元史·楊賽因不花》、《元史,信苴日》和《元史·仁宗一》及(《元史·劉國傑》),又(見《元史·世祖十三》等)。鼎盛於明代:明王朝在邊疆少數民族地區西南、西北和東北奴兒乾地域普遍設定土官土司與羈縻衛所土司(統稱土司)三千多家二萬餘人(見《明史·四川土司、雲南土司、貴州土司、廣西土司》與《明史·兵志·羈縻衛所》)。明代的“設定”和“任用”情形:授職、承襲、升遷、獎懲、撫恤制定法規,銜品、隸屬、信物作了明確規定,完善朝貢納賦制,頒行徵調使用土兵辦法,使土司制度不斷完善,達到鼎盛時期。衰落於清代:清代土司制度的“設定”和“任用”情形:清王朝僅增設了一些土弁土屯小土司,清初就未準許一些反清土司襲職,康熙、雍正兩朝特別是雍正朝對土司進行大規模的“改土歸流”(見《聖武記·雍正西南夷改流記》與《清世宗實錄》及地方志等),被先後改流的土司計有數百家,自是以后土司勢力便大大削弱。殘存於民國:民國時,繼續推行改土司為流官治之,在土司地區設定“設治局”(見鄭宗恆《民國時期政區沿革》)。此時,所有土司不過二百餘家,一些大、中土司,己變成民國的地方大、小軍事官職,其他的小土司,多已名存實亡,徒有其名。新中國建立,1956年在少數民族地區進行民主改革實行各民族一律平等政策,土司制度便不復存在了。
第十章論述研究土司制度的意義,闡述了中國歷來是一個多民族國家,正是由於歷朝歷代對邊疆民族地區施行土司制度,方才保證了中央王朝對邊疆民族地區的有效統治和長治久安,成為統一的多民族國家。當今研究土司制度的意義,既有“存史”和“資政”的價值,也有“古為今用”的作用。
下編“各家土司纂要”,主要敘述內容是:
對四川、雲南、貴州、廣西、廣東、湖南、湖北、西藏、青海、甘肅、內蒙古、黑龍江、吉林、遼寧等十四省(區)邊疆少數民族地區實行土司制度所設定的土官土司3108家2萬餘人,一一做了編纂與稽考。
根據二十四史、清史稿、明實錄、清實錄、土官底簿、蠻司合志、地方志等史籍的記載和碑刻、實物、官譜、家譜等的記敘,以及二十世紀五、六十年代全國少數民族社會歷史調查的資料與筆者實際調查收集的材料,運用傳統學術研究的“實證法”與現代學術研究的“分析論述相結合的方法”,既重視充足、翔實的資料實證,又重視深入、透闢的分析論述。筆者認為:各家土司的“治所”設立地址,土司的“族屬”、“授職”、“承襲”和“事跡”史實,這些是研究土司制度最關鍵、最根本和最核心的內容。故此對各家土司“治所”地址(在何處)進行了考訂;對其“族屬”(是何民族)進行了識別;對其“承襲”(世系)進行了清理;對其“紀事”(重要史實、重大事件)進行了核實。

作品目錄

上編 土司制度總論
第一章夏、商、周王朝的“五服”與“九州”
第一節夏王朝的“五服”與“九州”
第二節商王朝的“五服”與“九州”
第三節周王朝的“五服”與“九州”
第四節結語——“邊疆”與“民族”
第二章秦、漢王朝對邊疆民族的施政
第一節秦王朝對邊疆民族的施政
第二節漢王朝對邊疆民族的施政
第三節結語——土司制度濫觴
第三章魏、蜀、吳三國對邊疆民族的治理
第一節魏國對邊疆民族的施政
第二節蜀國對邊疆民族的施政
第三節吳國對邊疆民族的施政
第四節結語——土司制度萌芽
第四章晉王朝對邊疆民族的治理
第一節西晉王朝對邊疆民族的施政
第二節東晉南朝對邊疆民族的施政
第三節結語——土司制度肇始
第五章唐、宋王朝對邊疆民族的治理
第一節唐王朝邊疆民族的施政
第二節宋王朝對南方邊疆民族的施政
第三節結語——土司制度雛形
第六章元王朝對邊疆民族的治理
第一節元朝時期邊疆民族情形
第二節元朝中央管理邊疆民族機構
第三節邊疆民族聚居地區設定土司
第四節“參用其土人”
第五節完全形成“土官土司”之制
第六節朝貢納賦
第七節組織土兵
第八節結語——土司制度定型
第七章明王朝對邊疆民族的治理
第一節明朝時期邊疆民族情形
第二節明朝中央管理邊疆民族的機構
第三節邊疆民族聚居地區設定土司
第四節土司家數及分布
第五節土司職銜、隸屬及信物
第六節土司的授職與承襲
第七節土司的升遷及辦法
第八節土司的懲罰與寬貸
第九節土司貢賦
第十節土兵的建立及作用
第十一節土司地區文化教育
第十二節改土設流與眾建諸蠻
第十三節結語——土司制度鼎盛
第八章清王朝對邊疆民族的治理
第一節清朝時期邊疆民族情形
第二節清朝中央管理邊疆民族的機構
第三節邊疆民族聚居地區設定土司
第四節土司職銜和印信號紙
第五節土司承襲法
第六節土司獎懲與撫恤
第七節土司貢賦與兵役
第八節土司地區文化教育
第九節保持社會穩定與削弱土司勢力
第十節改土歸流
第十一節結語——土司制度衰落
第九章民國對邊疆民族的治理
第一節民國時期邊疆地區民族情形
第二節民國政府管理邊疆民族官職機構
第三節派駐邊疆機構和在邊疆民族地區設定“設治局”
第四節民國時期邊疆的土司情形
第五節民國時期土司的變化
第六節抗日戰爭中的滇西土司
第七節結語——土司制度殘存
第十章土司制度研究的意義
第一節土司制度的歷史作用
第二節土司制度的流弊與廢除
第三節“存史”、“資政”,“古為今用”
下編各家土司纂要
一、四川土司
概說
(一)龍安府
龍州土知州薛氏
龍州宣撫司宣撫使(後降為知事)薛氏
陽地隘口長官司長官王氏
龍州土同知(後升宣撫副使)李氏龍州土判官王氏
龍州宣撫司經歷司土知事康氏
(二)松潘直隸廳
麻兒匝安撫司安撫使
思曩日安撫司安撫使
八鄧安撫司安撫使
阿角寨安撫司
芒兒者安撫司
占藏先結族長官司
阿昔洞簇長官司
阿用簇長官司長官王氏
潘斡寨長官司
阿角寨長官司
蠟匝簇長官司
芒兒者長官司
白馬路簇長官司
山洞簇長官司
思曩兒長官司
北定簇長官司
麥匝簇長官司
者多簇長官司
牟力結簇長官司
班班簇長官司
勒都簇長官司
包藏先結簇長官司
別思寨長官司
班佑阿革寨土百戶
熱務寨土百戶
牟尼包座寺寨土千戶
峨彌喜寨土千戶
七布徐之河寨土千戶
麥雜蛇灣寨土千戶
毛革阿根寨土千戶
阿思峒大寨土千戶
三舍羊峒和藥寨土百戶
下坭巴寨土百戶
寒盼寨土千戶
商巴寨土千戶
祈命寨土千戶
羊峒踏藏寨土目
阿按寨土目
挖藥寨土目
押頓寨土目
中岔寨土目
郎寨土目
竹自寨土目
臧咱寨土目
東拜王亞寨土目
達弄惡壩寨土目
香咱寨土目
咨馬寨土目
八頓寨土目
上包坐余灣寨土千戶
下包坐竹當寨土千戶
川柘寨土千戶
谷爾壩那浪寨土千戶
雙則紅凹寨土千戶
上撒路木路惡寨土百戶
中撒路木路惡寨土百戶
下撒路竹弄寨土百戶
崇路谷謨寨土百戶
作路森納寨土百戶
上勒凹貢按寨土百戶
下勒凹卜頓寨土百戶
班佑寨土千戶
巴細蛇住壩寨土百戶
阿細柘弄寨土百戶
上作爾革寨土百戶
合瓦獨雜寨土百戶
轄漫寨土百戶
下作革寨土百戶
物藏寨土百戶
熱當寨土百戶
磨下寨土百戶
甲凹寨土百戶
阿革寨土百戶
鵲個寨土百戶
本拉寨土百戶
二、雲南土司
三、貴州土司
四、廣西土司
五、廣東土司
六、湖南土司
七、湖北土司
八、甘肅土司
九、青海土司
十、西藏土司
明代奴兒乾地域的羈縻衛所土司
十一、內蒙古羈縻衛所土司
十二、黑龍江羈縻衛所土司
十三、吉林羈縻衛所土司
十四、遼寧羈縻衛、州土司
主要引用與參考書目
後記

作者簡介

龔蔭,男,漢族,1933年6月生,重慶市人,1995年10月被聘為四川省文史研究館館員。
1951年在中國人民解放軍任文化教員,1954年轉業到四川巴縣縣聯社任秘書,1959年畢業於雲南大學歷史系民族史專業,先後在昆明師範專科學校、昆明14中學、雲南師大附中任教員,1978年調雲南民族學院歷史系,1985年調西南民族大學民族研究所任講師、副教授、教授、碩士生導師、學術委員、評審委員、法學系客座教授、四川省哲學社會科學評審等職。現任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雲南大學西南邊疆民族研究中心研究員。獲國務院有特殊突出貢獻專家政府津貼。
主要著作有《明清雲南土司通纂》、《明史雲南土司傳箋注》、《中國土司制度》、《民族史考辨——龔蔭民族研究文集》、《中國民族政策史》、《中國土司制度史》、《中國土司制度補遺》等書,發表論文120餘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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