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概況
珠海市地方稅務局(正處級建制)現內設辦公室、法規科、稅政科、規費管理科、徵收管理科、計畫財務科、信息管理科、人事教育科、機關黨辦、監察室(與紀檢組合署辦公)共10個職能科(室)和機關服務中心1個直屬事業單位,下轄稽查局1個副處級直屬行政單位和香洲區地方稅務局、斗門區地方稅務局、金灣區地方稅務局、拱北地方稅務局、保稅區稅務分局、高新區稅務分局、珠海經濟技術開發區地方稅務局、徵收分局、納稅服務局共9個正科級直屬行政單位,並在香洲區、斗門區、金灣區和拱北地方稅務局內按照行政區劃和經濟稅源相結合原則,設定13個副科級稅務分局,負責一線稅收管理工作。代管橫琴新區地方稅務局。2011年7月1日,成立“珠海市地方
稅務局耕地占用稅和契稅
徵收管理中心”過渡機構,負責耕地占用稅和契稅的徵收管理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稅收工作的方針政策、各項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研究制定地方各稅、費在本市的具體徵收管理實施辦法;
(三)貫徹執行徵收管理制度並檢查監督制度的落實;
(五)檢查監督地方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
(六)組織稅收政策法規宣傳和理論研究;
(七)負責地方稅務系統的稅收計畫、會計、統計和票證管理工作;
(八)按照授權或許可權管理地方稅務系統的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和經費;
(九)負責地方稅務隊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以及教育培訓工作;
(十)承辦上級地方稅務機關和同級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國家稅務總局珠海市稅務局黨委書記、局長:曾天翔
國家稅務總局珠海市稅務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嚴貴楊
國家稅務總局珠海市稅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楊敏、凌壽斌、鄺景倫、梁春洪、吳淑生、陸強、邱職君、吳健
國家稅務總局珠海市稅務局黨委委員、紀檢組長:李維澤
國家稅務總局珠海市稅務局黨委委員,總經濟師:文英
國家稅務總局珠海市稅務局黨委委員、總會計師:鄭偉軒
國家稅務總局珠海市稅務局黨委委員、調研員:徐均紅
直屬單位
直屬行政單位
珠海市香洲區地方稅務局
負責香洲區範圍內楊鮑安銅像向西沿板樟山經老虎掌至板樟山隧道北口接向檸溪西路、經三台石路至人民西路向西到中珠交界處一線以北、神前以南(包括
萬山管理區)內資地方稅納稅人和香洲區範圍內神前以南(包括萬山管理區)、前山水道一線以東涉外地方稅納稅人應納地方稅、費的管理和日常檢查工作。規範設定4個職能股(室):
(1)辦公室。負責局機關日常政務、文秘、行政後勤、財務等工作;負責制定局機關內部綜合性規章制度。
(2)稅政股。負責對地方各稅、費在執行中的有關政策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負責地方各稅、費政策執行情況的檢查;負責地方各稅、費稅政問題的調查研究。
(3)徵收管理股。監督、檢查和處理本區地方稅務機關執行稅收征管法律、法規、規章中的有關事項;制定本局綜合性地方稅收征管規定及制度;負責組織、協調納稅評估工作;負責組織地方稅收征管質量檢查、考核和稅收執法檢查;負責稅法宣傳和輔導;負責計算機信息系統的運行管理和維護。
(4)人事監察股。負責管理許可權內的人事管理、教育培訓、思想政治、黨務和工青婦工作;負責執法教育和廉政教育;受理檢舉、控告和申訴地方稅務人員行政違紀和地方稅務執法違法案件。
根據新征管模式的要求,下設3個稅務分局,副科級,名稱規範為:珠海市香洲區地方稅務局XX(地名)稅務分局。
(1)城區稅務分局
負責香洲區範圍內楊鮑安銅像向西沿板樟山經老虎掌至板樟山隧道北口接向檸溪西路、經三台石路至人民西路向西到中珠交界處一線以北、神前以南(包括萬山管理區)內資企業一般稅源戶和個體稅源戶地方稅納稅人應納地方稅、費的管理和日常檢查工作。內設管理一組、管理二組、管理三組、評估監控組。
(2)前山稅務分局
負責香洲區範圍內神前以南(包括萬山管理區)、前山水道一線以東涉外地方稅納稅人應納地方稅、費的管理和日常檢查工作。內設管理一組、管理二組、管理三組、評估監控組。
(3)南灣稅務分局
負責香洲區範圍內楊鮑安銅像向西沿板樟山經老虎掌至板樟山隧道北口接向檸溪西路、經三台石路至人民西路向西到中珠交界處一線以北、神前以南(包括萬山管理區)內資企業重點稅源戶地方稅納稅人應納地方稅、費的管理和日常檢查工作。內設管理一組、管理二組、評估監控組。
珠海市拱北地方稅務局
負責香洲區範圍內楊鮑安銅像向西沿板樟山經老虎掌至板樟山隧道北口接向檸溪西路、經三台石路至人民西路向西到中珠交界處一線以南,前山水道一線以東內資地方稅納稅人應納地方稅、費的管理和日常檢查工作。規範設定4個職能股(室):
(1)辦公室。負責局機關日常政務、文秘、行政後勤、財務等工作;負責制定局機關內部綜合性規章制度。
(2)稅政股。負責對地方各稅、費在執行中的有關政策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負責地方各稅、費政策執行情況的檢查;負責地方各稅、費稅政問題的調查研究。
(3)徵收管理股。監督、檢查和處理本市地方稅務機關執行稅收征管法律、法規、規章中的有關事項;制定本局綜合性地方稅收征管規定及制度;負責組織、協調納稅評估工作;負責組織地方稅收征管質量檢查、考核和稅收執法檢查;負責稅法宣傳和輔導;負責計算機信息系統的運行管理和維護。
(4)人事監察股。負責管理許可權內的人事管理、教育培訓、思想政治、黨務和工青婦工作;負責執法教育和廉政教育;受理檢舉、控告和申訴地方稅務人員行政違紀和地方稅務執法違法案件。
根據新征管模式的要求,下設2個稅務分局,副科級,名稱規範為:珠海市拱北地方稅務局XX(地名)稅務分局。
(1)口岸稅務分局
負責香洲區範圍內楊鮑安銅像向西沿板樟山經老虎掌至板樟山隧道北口接向檸溪西路、經三台石路至人民西路向西到中珠交界處一線以南,前山水道一線以東內資一般稅源戶和個體稅源戶地方稅納稅人應納地方稅、費的管理和日常檢查工作。內設管理一組、管理二組、管理三組、管理四組、評估監控組。
(2)吉大稅務分局
負責香洲區範圍內楊鮑安銅像向西沿板樟山經老虎掌至板樟山隧道北口接向檸溪西路、經三台石路至人民西路向西到中珠交界處一線以南,前山水道一線以東內資重點稅源戶地方稅納稅人應納地方稅、費的管理和日常檢查工作。內設管理一組、管理二組、評估監控組。
珠海市金灣區地方稅務局
負責金灣區範圍內(除高欄港管理區和南水鎮)內地方稅納稅人稅務登記以及應納地方稅、費的徵收管理和日常檢查工作。規範設定4個職能股(室):
(1)辦公室。負責局機關日常政務、文秘、行政後勤、財務等工作;負責制定局機關內部綜合性規章制度。
(2)稅政股。負責對地方各稅、費在執行中的有關政策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負責地方各稅、費政策執行情況的檢查;負責地方各稅、費稅政問題的調查研究。
(3)徵收管理股。監督、檢查和處理轄區地方稅務機關執行稅收征管法律、法規、規章中的有關事項;制定本局綜合性地方稅收征管規定及制度;負責組織地方稅收征管質量檢查、考核和稅收執法檢查;負責稅法宣傳和輔導;負責計算機信息系統的運行管理和維護;負責組織、協調納稅評估工作。內設評估監控組,其組長由徵收管理股副股長兼任。
(4)人事監察股。負責管理許可權內的人事管理、教育培訓、思想政治、黨務和工青婦工作;負責執法教育和廉政教育;受理檢舉、控告和申訴地方稅務人員行政違紀和地方稅務執法違法案件。
根據新征管模式的要求,下設3個稅務分局,副科級,名稱規範為:珠海市金灣區地方稅務局XX(地名)稅務分局。
(1)三灶稅務分局
負責
三灶鎮範圍內地方稅納稅人稅務登記以及應納地方稅、費的徵收管理和日常檢查工作。內設徵收組、管理組。
(2)紅旗稅務分局
負責
紅旗鎮範圍內地方稅納稅人稅務登記以及應納地方稅、費的徵收管理和日常檢查工作。內設徵收組、管理組。
(3)平沙稅務分局
負責
平沙鎮範圍內地方稅納稅人稅務登記以及應納地方稅、費的徵收管理和日常檢查工作。內設徵收組、管理組。
保稅區稅務分局
負責香洲區範圍內前山水道一線以西、珠海大橋以東地方稅納稅人應納地方稅、費的徵收管理和日常檢查工作。規範設定3個職能股:
(1)綜合股。負責文秘、行政後勤、財務以及稅法宣傳等工作;負責稅收法制工作;負責稅費綜合業務管理;負責人事管理、教育培訓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執法教育和廉政教育;受理檢舉、控告和申訴地方稅務人員行政違紀和執法違法案件。
(2)管理股。負責香洲區範圍內前山水道一線以西、珠海大橋以東有關稅源戶應納地方稅費的管理、日常檢查及專項檢查工作。
(3)重點稅源管理股。負責香洲區範圍內前山水道一線以西、珠海大橋以東重點稅源戶應納地方稅費的管理、日常檢查及專項檢查工作。內設評估監控組,其組長由重點稅源管理股副股長兼任。
(4)辦稅服務廳。負責該局範圍內地方稅納稅人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等涉稅事項。
高新區稅務分局
負責香洲區範圍內神前以北(即
高新技術開發區、
唐家灣鎮範圍內)地方稅納稅人應納地方稅、費的徵收管理和日常檢查工作。規範設定3個職能股:
(1)綜合股。負責文秘、行政後勤、財務以及稅法宣傳等工作;負責稅收法制工作;負責稅費綜合業務管理;負責人事管理、教育培訓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執法教育和廉政教育;受理檢舉、控告和申訴地方稅務人員行政違紀和執法違法案件。
(2)管理股。負責高新技術開發區、唐家灣鎮範圍內有關稅源戶應納地方稅費的管理、日常檢查及專項檢查工作。
(3)重點稅源管理股。負責高新技術開發區、唐家灣鎮範圍內重點稅源戶應納地方稅費的管理、日常檢查及專項檢查工作。內設評估監控組,其組長由重點稅源管理股副股長兼任。
(4)辦稅服務廳。負責該局範圍內地方稅納稅人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等涉稅事項。
高欄港區稅務分局
負責
高欄港經濟區、南水鎮範圍內地方稅納稅人稅務登記以及應納地方稅、費的徵收管理和日常檢查工作。規範設定3個職能股:
(1)綜合股。負責文秘、行政後勤、財務以及稅法宣傳等工作;負責稅收法制工作;負責稅費綜合業務管理;負責人事管理、教育培訓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執法教育和廉政教育;受理檢舉、控告和申訴地方稅務人員行政違紀和執法違法案件。
(2)徵收股(外掛珠海市地方稅務局高欄港區和平沙區辦稅服務廳牌子)。負責執行稅收征管法律、法規、規章中的有關事項;負責辦稅服務廳的管理,辦理轄區範圍內地方稅納稅人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等涉稅事項;負責發票、稅收票證的管理;負責稅收計畫、會計、統計工作;負責
計算機套用系統的運行管理和維護。
(3)管理股。負責轄區範圍內地方稅納稅人應納地方稅費的管理、日常檢查及專項檢查工作。內設評估監控組,其組長由管理股副股長兼任。
珠海市地方稅務局徵收分局
負責全市範圍內的稅務登記、稅費徵收、發票和稅收票證的管理、受理涉稅事項等。規範設定3個職能股室、4個辦稅服務廳。
(1)綜合股。負責文秘、行政後勤、財務以及稅法宣傳等工作;負責稅收法制工作;負責人事管理、教育培訓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執法教育和廉政教育;受理檢舉、控告和申訴地方稅務人員行政違紀和執法違法案件。
(2)稅政股。負責對地方各稅、費在執行中的政策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擬定地方各稅、費在徵收中的具體實施辦法;負責地方各稅、費政策執行情況的檢查;負責地方各稅種具體稅政問題的調查研究工作;負責計算機套用系統的運行管理和維護。
(3)票證股。負責發票、稅收票證的管理;負責現金稅款核算、社會保險費核算、代徵稅款、代征代扣手續費管理;負責退還發票和房產轉讓保證金的管理;負責稅收計畫、會計、統計工作。
(4)辦稅服務廳。設定四個辦稅服務廳,分別為珠海市地方稅務局徵收分局
香洲辦稅服務廳、珠海市地方稅務局徵收分局吉大辦稅服務廳、珠海市地方稅務局徵收分局夏灣辦稅服務廳、社保徵收服務廳。負責全市範圍內地方稅納稅人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等涉稅事項。
納稅服務局
負責受理投訴舉報、納稅諮詢熱線的管理、諮詢服務、重大稅收宣傳活動的策劃、組織和實施,稅企信息交流和納稅輔導工作;負責全市地稅系統納稅服務工作規劃、制度、辦法、標準的制定、組織實施和監督考核;負責對納稅人反映的問題進行專門研究、分析,提出解決辦法。規範設定3個職能股:
(1)綜合股。負責文秘、行政後勤、財務等工作;負責人事管理、教育培訓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執法教育和廉政教育;負責對納稅人反映的問題進行專門研究、分析,提出解決辦法。
(2)納稅服務股。負責組織、協調、監督、考核全系統納稅服務工作,制定納稅服務工作制度、規範;負責辦稅服務廳建設標準的制定及其檢查評價;負責提供納稅諮詢、受理納稅人有關地方稅務投訴及舉報並進行轉辦和督辦,管理12366諮詢熱線和維護地稅網站。
(3)稅收宣傳股。負責面向納稅人的地方稅收法律、法規和政策宣傳、重大稅收宣傳活動的策劃、組織和實施,稅企信息交流;負責對納稅人的稅務培訓;負責維護珠海地稅局網站涉及納稅諮詢的有關欄目。
稽查局(副處級)
負責全市範圍內地方稅務稽查工作的業務指導和協調工作;負責偷稅、
逃避追繳欠稅、騙稅、抗稅案件的查處以及
稅收專項檢查。規範設定6個職能科(室):
(1)辦公室。負責文秘、檔案、保密、財務、行政後勤和稅務檢查證管理工作;貫徹實施稽查工作報告制度;負責思想政治、廉政教育和業務培訓工作;協助局領導做好內部協調及外部聯繫工作。
(2)選案執行科。負責提出本級地方稅務局的稅收專項檢查計畫,制定年度、季度稽查計畫;負責確定稅務稽查對象;負責本局稅務違法案件舉報工作;負責本級查處案件有關稅務稽查文書的送達工作;負責稅款、滯納金、罰款等的追繳入庫及統計工作;負責將涉稅刑事案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負責執行稅務行政強制措施;負責向法院提出稅務司法強制執行的申請。
(3)稽查一科。負責所轄範圍內地方稅納稅人(不含涉外地方稅納稅人)偷稅、逃避追繳欠稅、騙稅、抗稅案件的檢查,協助有關部門查處涉稅刑事案件。
(4)稽查二科。負責所轄範圍內地方稅納稅人(含涉外地方稅納稅人)偷稅、逃避追繳欠稅、騙稅、抗稅案件的檢查,協助有關部門查處涉稅刑事案件;負責外國居民稅收監管以及涉外稅收情報交換。
(5)審理科。負責審理本局稽查的各類稅務違法案件;組織對大案要案的集體審理;製作有關稅務稽查文書;負責對本局或下級稽查局查結的案件進行複查。
(6)反避稅調查科。負責本級地方稅務局反避稅工作;負責開展
轉讓定價調查和調整,實施跟蹤管理,參與全國聯查案件的調查,開展預約定價談簽工作。
斗門區地方稅務局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稅收工作的方針政策、各項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研究制定地方各稅、費在本區的具體徵收管理實施辦法。
(2)負責地方各稅、教育費附加、社會保險費、文化事業建設費和省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規費的徵收管理工作。
(3)貫徹執行徵收管理制度並檢查監督制度的落實。
(4)負責稅務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
(5)檢查監督地方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
(6)組織稅收政策法規宣傳和理論研究。
(7)負責地方稅務系統的稅收計畫、會計、統計和票證管理工作。
(8)按照授權或許可權管理地方稅務系統的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和經費。
(9)負責地方稅務隊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以及教育培訓工作。
(10)承辦上級地方稅務機關和同級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負責處理、協調局機關日常政務和檔案、信訪、保密、督辦等工作;起草和審核有關檔案、報告、文電及其他綜合性材料;組織局機關會議、稅收調查研究、本區地方稅務系統的辦公自動化工作;制定局機關內部綜合性規章制度;指導本區稅務學術團體的日常工作;負責本區地方稅務系統的經費、財務、裝備和固定資產的管理、檢查工作;監督執行系統財務制度,審核彙編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財務預、決算;辦理經費的劃撥。
(2)稅政股
負責地方各稅種(包括涉外地方稅收)和教育費附加、社會保險費、文化事業建設費等規費的徵收管理工作;對地方各稅、費在執行中的政策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擬定地方各稅、費在徵收管理中的具體實施辦法;負責地方各稅、費政策執行情況的檢查;負責地方各稅種具體稅政問題的調查研究工作。
(3)徵收管理股
負責監督、檢查和處理本區地方稅務機關執行稅收征管法律、法規、規章中的有關事項;制定本局綜合性地方稅收征管規定及制度;組織地方稅收征管質量檢查、考核;負責稅收執法檢查和稅收法制工作;負責稅務登記管理;負責發票管理;負責稅源監控;負責稅收計畫、會計、統計和稅收票證管理工作;負責稅法宣傳和輔導;負責本局計算機信息系統的運行管理和維護;負責組織、協調納稅評估工作。內設評估監控組,其組長由徵收管理股副股長兼任。
(4)人事教育股
按管理許可權,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和基層稅務分局的人事管理、外事管理、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地方稅務系統基層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制定全區地方稅務系統幹部教育規劃,組織幹部學歷教育和崗位培訓工作;負責黨務及指導工、青、婦工作。
(5)監察室(與紀檢組合署辦公)
負責執法教育和廉政教育,受理檢舉、控告和申訴地方稅務人員行政違紀和執法違法案件,負責本級機關並指導下屬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按幹部管理許可權承辦幹部離任審計工作;負責組織本級機關和下屬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
直屬行政單位
稽查局(副科級)
負責偷稅、逃避追繳欠稅、騙稅、抗稅案件的查處以及稅收專項檢查。規範設定4個職能股(室):
(1)辦公室。負責局
文秘、檔案、保密、財務、行政後勤、稅務檢查證管理、思想政治、廉政教育和業務培訓工作;貫徹實施稽查工作報告制度;協助局領導做好內部協調及外部聯繫工作。
(2)稽查股。負責所轄範圍內偷稅、逃避追繳欠稅、騙稅、抗稅案件的檢查,協助有關部門查辦涉稅刑事案件。
(3)審理股。負責審理本局查處的各類稅務違法案件;組織對大案要案的集體審理;製作有關稅務稽查文書。
(4)選案執行股。負責制定稅收專項檢查計畫和稽查計畫;負責確定稅務稽查對象;負責本局稅務違法案件舉報管理和統計分析;負責本級查處案件有關稅務稽查文書的送達工作;負責稅款、滯納金、罰款等的追繳入庫及統計工作;負責將涉稅刑事案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負責執行稅務行政強制措施;負責向法院提出稅務司法強制執行的申請。
基層地方稅務機構
根據新征管模式的要求,設定5個稅務分局,副科級,名稱規範為:珠海市
斗門區地方稅務局XX(地名)稅務分局。
(1)城區稅務分局
負責井岸鎮尖峰山以北地方稅納稅人稅務登記以及應納地方稅、費的徵收管理和日常檢查工作。內設徵收組、管理組。
(2)井岸稅務分局
負責井岸鎮尖峰山以南地方稅納稅人稅務登記以及應納地方稅、費的徵收管理和日常檢查工作。內設徵收組、管理組。
(3)乾務稅務分局
負責
乾務鎮範圍內地方稅納稅人稅務登記以及應納地方稅、費的徵收管理和日常檢查工作。內設徵收組、管理組。
負責
白蕉鎮範圍內地方稅納稅人稅務登記以及應納地方稅、費的徵收管理和日常檢查工作。內設徵收組、管理組。
(5)斗門稅務分局
負責斗門、蓮洲鎮範圍內地方稅納稅人稅務登記以及應納地方稅、費的徵收管理和日常檢查工作。內設徵收組、管理組。
直屬事業單位
機關服務中心
負責對外接待,紅山樓酒店的管理;負責全系統的物業管理、車輛管理;負責全系統的基建工程;負責安全保衛、綜合治理、後勤保障等。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負責處理、協調局機關日常政務和檔案、信訪、保密、機關財務、督辦等工作;起草和審核有關檔案、報告、文電及其他綜合性材料;組織局機關會議、稅收調查研究、局機關和本市地方稅務系統的辦公自動化工作;制定局機關內部綜合性規章制度。
2.法規科
負責地方稅收執法監督、檢查;負責局內制定的
稅收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辦理
稅務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指導本本市地方稅務系統的法制工作;負責稅收政策調研和理論研究;指導本市稅務學術團體的日常工作。
3.稅政科
負責地方各稅種(包括涉外地方稅收)的徵收管理工作;對地方各稅種在執行中的有關政策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擬定地方各稅種在徵收管理中的具體實施辦法;負責地方各稅稅收政策執行情況的檢查;負責地方各稅種稅政問題的調查研究工作。
4.規費管理科
負責教育費附加、社會保險費、文化事業建設費、堤圍費等規費的徵收管理工作;對其在執行中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擬定地方稅務部門負責徵收的各種規費在徵收管理中的具體實施辦法。
5.徵收管理科
負責指導、檢查和處理本市各級地方稅務機關執行稅收征管法律、法規、規章中的有關事項;負責制定本市地方稅務系統綜合性地方稅收征管規定及制度;強化和完善征管手段;負責稅務登記的綜合管理與協調工作;負責發票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納稅評估工作;負責組織地方稅收征管質量檢查、考核。
6.計畫財務科
貫徹落實上級下達的地方稅收收入計畫;編制、分配和調整年度地方稅收計畫以及檢查、督促、分析計畫的執行情況;匯總分析全市地方稅收會計、統計信息資料和數據;監督檢查地方稅收會計、統計制度的執行情況;負責稅源監控工作;負責全市地方稅務系統稅收票證的使用、管理和檢查;指導和組織全市地方稅務系統稅收計畫、統計、會計工作的開展;負責全市地方稅務系統的經費、財務、裝備和固定資產的管理、檢查工作;監督執行系統財務制度,審核彙編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財務預、決算;辦理經費的劃撥。
7.信息管理科
負責本市地方稅務系統信息化工作的規劃、管理和指導;負責本市地方稅務系統
計算機信息系統的組織實施、運行管理和維護;負責本市地方稅務系統計算機信息的技術處理和維護;為本市地方稅務系統信息化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和技術培訓。
8.人事教育科
負責管理許可權內的領導幹部和本級機關、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外事管理、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制定全市地方稅務系統幹部教育規劃,組織幹部學歷教育和崗位培訓工作。
9.機關黨委辦公室(加掛基層工作科牌子)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務、工青婦工作;指導全市地方稅務系統基層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
10.監察室(與紀檢組合署辦公)
負責執法教育、黨風黨紀和廉政教育;負責地方稅務執法監察工作,受理檢舉、控告和申訴地方稅務人員行政違紀和地方稅務執法違法案件;負責本級機關並指導下屬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按幹部管理許可權承辦幹部離任審計;負責組織本級機關和下屬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
機構職能
國家稅務總局珠海市稅務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負責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工作。
(二)負責貫徹執行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組織落實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
(三)負責研究擬定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中長期規劃,參與擬定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預算目標並依法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會統核算工作。組織開展收入分析預測。
(四)負責開展稅收經濟分析和稅收政策效應分析,為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和珠海市委、市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五)負責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徵收管理。組織實施稅(費)源監控和風險管理,加強大企業和自然人稅收管理。
(六)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納稅服務、稅收宣傳工作,保護納稅人、繳費人合法權益。承擔涉及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事項。
(七)負責所轄區域內國家稅收和進出口稅收管理工作,組織反避稅調查和出口退稅事項辦理。
(八)負責組織實施所轄區域內稅務稽查和社會保險費、有關非稅收入檢查工作。
(九)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各類發票管理。負責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票證管理。
(十)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設和數據治理工作。
(十一)負責本系統內部控制機制建設工作,開展對本系統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及上級工作部署情況的督查督辦,組織實施稅收執法督察。
(十二)負責本系統基層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加強領導班子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承擔稅務人才培養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系統績效管理和幹部考核工作。
(十三)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經費和資產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和珠海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