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縣2016年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工作計畫

珙縣2016年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工作計畫
  
為貫徹落實《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四川省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畫實施細則〉2016年度實施計畫的通知》(川辦函〔2016〕42號)和《宜賓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宜賓市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畫實施細則2016年度工作計畫〉的通知》(宜府辦函〔2016〕139號)精神,紮實開展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切實改善我縣環境空氣品質,全力保障人民民眾身體健康,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年度工作計畫。
一、工作目標
全力以赴確保全縣2016年PM10年均濃度≤86微克/立方,嚴控城區重污染天氣出現。
二、控制時間和範圍
(一)控制時間:2016年6月至2016年12月。
(二)控制範圍:珙縣建成區及巡場鎮所涉轄區為重點控制區,其他鎮(鄉)區域為一般控制區。
(三)重點控制污染物:PM10。
(四)重點控制污染源。建設施工工地揚塵、道路揚塵、露天垃圾、秸稈焚燒、大氣污染物排放工業企業、機動車及加油站、燃煤鍋爐等。
三、控制措施和責任分工
(一)建築揚塵污染源控制措施。嚴格落實建設施工工地揚塵整治管理制度,積極推行綠色施工,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必須全面推行標準化文明工地管理模式,做到“六必須、六不準”揚塵控制措施,降低建築揚塵污染,未達到要求的建築工地,一律實行停工整頓;控制區內商砼站要嚴格落實環評審批的污染防治設施,未達到環保要求一律停產檢修;全縣建築垃圾運輸車輛必須密閉,駛出工地時必須噴淋沖洗,嚴禁超限運輸和未達要求運輸,不得將塵土帶出工地。
責任單位:縣住建城管局(排頭單位為牽頭單位,下同)、縣交通運輸局、縣環境保護局。
(二)道路揚塵控制及保潔措施。加強建成區道路揚塵治理和監管,嚴格監管重點控制區內的道路土石方挖掘、拆除工程、渣土清運以及其他揚塵污染。道路施工場地必須嚴格落實灑水、覆蓋、封道等揚塵控制措施,必要時,作業時間減半,全面停止施工。進一步加強道路清掃保潔。環衛作業單位對控制區主要幹道、次要幹道、重要支路等重點敏感路段實行每天2次以上的“吸、掃、沖、收”作業,嚴格控制路面塵土負荷,大幅降低道路揚塵造成的環境污染。
責任單位:縣住建城管局。
(三)餐飲油煙及露天焚燒垃圾管控措施。加強對餐飲油煙及露天焚燒垃圾污染源控制。重點控制區以內的大中型餐飲服務單位,必須安裝油煙淨化裝置;低空排放或位於居民集中區等敏感位置且已引起油煙污染投訴的飲食服務單位,必須安裝油煙淨化設施;餐飲服務單位必須強化油煙淨化設施的日常維護,並確保穩定運行。加強城市環境綜合治理的措施落實和日常監管,嚴格執法,禁止城市清掃廢物、園林廢物、建築廢棄物等垃圾違規露天焚燒現象的發生。
責任單位:縣食品藥品監管局、縣住建城管局、縣環境保護局。
(四)機動車污染控制措施。加大公共運輸運力保障,倡導“綠色出行”;除公交、救護、消防、環衛、執法等保障車輛外,重點控制區域內各級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的公務用車停駛20%;發布車輛禁、限行公告,重點加強重點控制區內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及大型貨物運輸車輛、黃標車、老舊汽車全天禁行;過境貨物運輸車輛必須繞行過境,禁止駛入城區。
嚴格落實新註冊和轉入機動車環保準入標準,執行老舊機動車強制報廢制度,加速老舊機動車和“黃標車”淘汰進程,力爭提前完成我縣老舊機動車和“黃標車”淘汰任務。
責任單位:縣公安局、縣交通運輸局、縣環境保護局。
(五)工業企業限產、停產、關閉措施。重點控制區內凡是未完成大氣污染防治年度治理設施改造和大氣污染防治設施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企業,一律停產治理;有煙氣、粉塵、產生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的工業企業限產30%;嚴控煤炭消費總量,除涉及民生及其他特殊用途除外的燃煤鍋爐,原則上停止使用;全縣大氣污染物排放企業嚴禁露天噴塗、打磨、拋丸、焊接等作業;高度重視淘汰落後產能企業,充分運用法律手段、經濟手段,發揮各項政策的綜合效力,完善落後產能退出機制,提高經濟成長質量和效益;根據大氣環境質量狀況,緊急情況下全縣國、省控重點大氣污染物排放企業將進一步擴大限產和停產範圍。
責任單位:縣環境保護局、縣經信息科技局。
(六)加油站油氣回收監管措施。加大對加油站油氣回收監管力度,確保油氣回收裝置正常運行。同時加強對銷售和使用劣質汽油、柴油的監管,升級油品,嚴厲打擊違法違規銷售行為。
責任單位:縣經信息科技局、縣質監局。
(七)秸稈禁燒措施。鞏固秸稈禁燒工作成果,繼續加大巡查力度,縣、鎮(鄉)、村(社區)、組四級聯動,嚴禁冬季農作物秸稈焚燒,確保不出現著火點。加快秸稈綜合利用技術的推廣,積極推廣秸稈還田、秸稈制肥、秸稈飼料化、秸稈能源化利用等綜合利用技術,實施秸稈綜合利用示範工程,促進秸稈資源化回收利用。
責任單位:縣農業局、縣環境保護局、各鎮(鄉)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完善政策措施,並向社會公開;不斷加大監管力度,確保任務明確、項目清晰、資金保障。縣級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協調聯動、密切配合,依法做好各自領域的環境保護工作,形成大氣污染防治的強大合力。
(二)嚴格督查督辦。縣委縣政府督查目標辦要加強對重點保障措施及時跟蹤進展,對工作未落實、進展緩慢和存在問題的實行通報制度;對連續兩次通報,仍未整改落實到位的,將直接約談部門負責人。監察部門要對責任單位落實各項保障措施情況進行監督,對未按要求落實有關措施造成嚴重影響的將嚴肅問責。縣政府將把此次確保實現大氣質量達標攻堅工作納入對各責任單位的年度目標考核內容,縣委縣政府督查目標辦要嚴格考核、逗硬獎懲,確保攻堅措施和目標落實到位。
(三)加大執法力度。縣公安局、縣環境保護局、縣住建城管局、縣農業局等部門(單位)要加強執法巡查,提高達標攻堅期間的執法頻次,常態性開展大氣污染防治專項執法行動,嚴厲打擊大氣環境違法行為,依法從嚴從重處理環境違法行為,並通報曝光一批典型案件。
(四)落實資金保障。對確保實現大氣環境質量目標應急攻堅工作所需的項目資金和必要的工作經費,縣財政要統籌安排,優先考慮,予以保障。
(五)加強宣傳引導。積極發揮輿論的先導作用,充分發揮報刊、廣播、電視、網路等新聞媒體的聯動優勢,宣傳空氣品質保障工作的意義、目標、措施、要求等,倡導公交出行、節能減排等行動,引導公眾積極參與和監督,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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