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黎明(臨海市住房與城鄉建設局原黨委書記、局長)

王黎明(臨海市住房與城鄉建設局原黨委書記、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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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黎明,男,漢族,1969年2月出生,在職大學學歷,中共黨員。曾任臨海市住房與城鄉建設局黨委書記、局長。

2023年3月,臨海市紀委監委對臨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原黨委書記、局長王黎明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王黎明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王黎明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69年2月
  • 性別:男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1992.08--2002.07 臨海市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歷任技術員、助理工程師、工程師、副站長
2002.07--2004.04 浙江化學原料藥基地臨海園區管委會工作,2002.07任主任助理,2003.06任副主任黨工委委員
2004.04--2005.12 臨海市建設規劃局黨委委員(副科級)
2005.12--2010.08 臨海市建設規劃局副局長、黨委委員,2008.08任台州府城保護和開發管理委員會常務副主任,2009.03明確正科級
2010.08--2011.12 臨海市建設規劃局副局長、黨委副書記(保留正科級)
2011.12--2013.09 臨海市住房與城鄉建設規劃局副局長、黨委副書記(機構改組),2012.12任市公建處主任(兼)
2013.09--2017.03 臨海市古城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2017.03-- 2019.01 臨海市住房與城鄉建設規劃局黨委書記、局長,市建築業管理局局長(兼)
2019.01- 臨海市住房與城鄉建設局黨委書記、局長,市建築業管理局局長(兼)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2年10月,臨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委書記、局長王黎明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接受臨海市紀委市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3年3月,經中共臨海市委批准,臨海市紀委監委對臨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原黨委書記、局長王黎明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黎明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紀國法不知敬畏,履行全面從嚴治黨第一責任人職責不擔當、不作為,甘當“前腐後繼”者;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購物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組織觀念淡薄,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毫無紀法意識,親清不分,以權謀私,利用公權力違規與管理和服務對象發生借貸、投資,獲取巨額回報,由企業代為支付個人費用;大搞權錢交易,甘於被圍獵,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房產開發、資質審核、工程建設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王黎明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以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臨海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報臨海市委同意,台州市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並報中共台州市委批准,決定給予王黎明開除黨籍處分;由臨海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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