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麗麗(山東聊城被頂替上中專事件當事人)

王麗麗(山東聊城被頂替上中專事件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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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麗麗(1978年7月—?),女,漢族人,1998年9月至2001年7月在聊城農業學校農經專業學習。山東聊城被頂替上中專事件當事人。

2020年6月29日,山東通報東昌府區王麗麗被冒名頂替上學等問題調查處理及相關情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王麗麗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山東聊城
  • 出生日期:1978年7月
  • 畢業院校:聊城農業學校
  • 曾用名:王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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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經歷

1996年她以王麗這個名字報考了聊城農業學校(當時是中專,1999年7月,聊城農業學校併入聊城師範學院,組建了聊城師範學院職業技術學院。2002年,聊城師範學院經教育部批准更名為聊城大學,學院同步更名為聊城大學農學院),報考專業是畜牧獸醫專業,因一直未收到錄取通知書,誤認為未被錄取。
1997年她由王麗更名為王麗麗
1998年9月至2001年7月在聊城農業學校農經專業學習。

人物事件

事件背景

2016年8月,聊城市東昌府區柳園街道辦事處黨委委員王麗(真實姓名陳某)及其弟弟,問我是否在1996年考過聊城農業學校。我說考過,一直沒有收到通知書,認為沒有考上。陳某主動說明1996年曾冒名頂替我上了學。她說最近她的單位有個調查,需要我配合,還問到了我的出生日期,還有我父母姓名,我都一一回答。後來她還約見了我的父母,讓我父母配合組織上對她的調查,讓我們說是我父母認她做的干女兒,並讓我父親簽字證明,我父親沒有同意。”王麗麗表示,至此,她才知道自己實際是考上了但被陳某頂替了。為驗證頂替事實,王麗麗專門去聊城農業學校做了查詢,結果是,她1996年確實被錄取,專業是畜牧獸醫,但具體檔案已經不知道去向,經篩查,檔案被調到計算機專業
2019年8月開始,王麗麗分別向聊城市監察委、東昌區紀委、東昌區組織部等部門反應情況,“舉報後,我家人及本人多次收到頂替人委託他人來說事私了,我們沒有同意。”王麗麗說。
2020年6月16日,山東聊城東昌府區政府通報稱,根據區紀委監委、組織部門組成的聯合調查組前期調查情況,經研究決定,給予王某(柳園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2020年6月20日,山東省紀委監委機關、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等部門單位組成工作專班,與聊城市、山東理工大學等有關單位一起,對聊城市冠東昌府區王麗麗被冒名頂替上學等問題進行了調查核實。

處理情況

2020年6月29日,山東通報東昌府區王麗麗被冒名頂替上學等問題調查處理及相關情況。
被頂替者王麗麗,女,漢族,1978年7月生。1998年9月至2001年7月在聊城農業學校農經專業學習。曾於1996年使用“王麗”名字報考聊城農業學校畜牧獸醫專業。
頂替者陳偉,女,漢族,1978年6月生,1996年10月至1999年7月在聊城農業學校計算機專業學習,2000年6月參加工作,2011年11月任東昌府區閆寺街道黨工委委員,2016年12月任東昌府區柳園街道黨工委委員。
(一)關於冒名錄取問題。1996年5月,聊城農業學校招收有實踐經驗的學生,王麗麗以王麗的名字報名參加該校畜牧獸醫專業實踐生入學考試,考試總分為312分,未達到統招錄取分數線。陳偉的父親陳丙苓獲悉後,請託時任聊城農業學校校長李廣運幫助其運作陳偉上學之事,李廣運利用職權將陳偉以王麗之名違規錄取為聊城農業學校畜牧獸醫專業學生,隨計算機專業學習。為確保入學,陳丙苓還請託時任聊城農業學校副校長、黨總支副書記馮明全幫助辦理入學具體事宜。時任聊城農業學校副校長周廣洪在履行新生入校“清假”職責中,未嚴格審核陳偉的入學檔案,未能發現陳偉以“王麗”的名義頂替入學。
(二)關於偽造戶籍問題。1996年10月,陳丙苓請託聊城市公安局於集派出所時任所長杜青為其女兒出具虛假戶口遷移證明。杜青按照陳丙苓提供的信息,偽造了名為“王麗”的虛假戶口遷移證明。
(三)關於職務晉升問題。2011年,在檔案審核中,區人社局檔案室工作人員孫倩未發現陳偉檔案中存在的信息前後不一致等問題,致使其檔案問題未能及時處理。同年11月,在鎮(街道)領導班子換屆考察中,區委考察組組長呂國棟、副組長姜建生未認真履行審查職責,致使陳偉在檔案存在嚴重問題的情況下,仍被提拔使用。
根據以上調查情況,依規依紀依法對有關人員處理如下:
1.陳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已於2020年6月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公安機關已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2.陳丙苓,東昌府區柳園街道辦事處陳莊居委會居民,中共黨員,違反組織紀律,隱瞞入黨前嚴重錯誤,予以除名;公安機關已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3.杜青,聊城市公安局東昌府分局辦公室主任,時任於集派出所所長,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給予其留黨察看一年、政務撤職處分。
4.李廣運,原聊城農業學校校長,1999年6月因貪污、受賄等問題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2000年1月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不再追究有關責任。
5.馮明全,原聊城農業學校黨總支副書記、副校長,違反工作紀律,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6.周廣洪,原聊城農業學校副校長,違反工作紀律,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
對在陳偉職務晉升過程中檔案審核把關不嚴及對王麗麗反映問題處理不及時等問題負有責任的東昌府區委組織部副部長(時任區委考察組組長)呂國棟等11人,分別給予黨紀政務處分或組織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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