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軍

王順軍

王順軍,男,漢族,1960年10月出生,吉林長春人,1983年8月參加工作,1988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研究生學歷。曾任吉林省自然資源廳一級巡視員。

2023年11月,吉林檢察機關依法對王順軍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王順軍
  • 性別:男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籍貫:吉林長春
  • 出生日期:1961年10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調查,開除黨籍,

人物履歷

1992年07月,任吉林省財政廳辦公室副主任;
1995年02月,任吉林省財政廳社會保障處副處長;
2000年09月,任吉林省財政廳政策規劃處副處長;
2001年07月,任吉林省財政廳綜合處副處長;
2001年09月,任吉林省財政廳綜合處處長;
2006年06月,任吉林省財政廳非稅收入管理處處長;
2008年11月,任遼源市政府秘書長;
2010年05月,任遼源市副市長;
2014年01月,任吉林省國土資源廳黨組成員、副廳長;
2018年10月,任吉林省自然資源廳黨組成員、副廳長;
2018年11月,任吉林省自然資源廳巡視員;
2019年06月,任吉林省自然資源廳一級巡視員;
2020年11月,退休。

人物事件

違紀調查

2023年3月1日,據吉林省紀委監委訊息:吉林省自然資源廳原一級巡視員王順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開除黨籍

2023年11月2日,據吉林省紀委監委訊息:經吉林省委批准,吉林省紀委監委對吉林省自然資源廳原一級巡視員王順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順軍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反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干預幹部選拔任用並收受財物;罔顧國法,偽造身份開設金融賬戶;毫無紀法底線,與不法企業主沆瀣一氣,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借款、承攬工程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財物。
王順軍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吉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吉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王順軍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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