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錫候《字貫》獄

清乾隆年間文字獄之一。江西新昌(今宜豐)舉人王錫候,作《字貫》一書,刪改《康熙字典》。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被人告發。高宗以書中不避諱聖祖、世宗及本人御名,指為“大逆不法”、“罪不容誅”,下令斬首。江西巡撫等地方官員亦受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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