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
案起“帶病升遷”
一些與王道生打過交道的官員表示,王在任期間行事相當低調,而且“頗有人緣”。但另一些熟知內情的官員則表示,王道生仕途中曾出現過違法違紀行為,甚至露出了蛛絲馬跡。
在省政府官方網站上,王道生至今仍排列九名省政府副秘書長第二位。表面上看來,王道生仕途坦蕩,年近六旬的他如無意外可全身而退。一些與王道生打過交道的
官員表示,王在任期間行事相當低調,而且“頗有人緣”。但另一些熟知內情的官員則表示,王道生仕途中曾出現過違法違紀行為,甚至露出了蛛絲馬跡。湖南省委一位廳級官員透露,此次案發誘因之一,是王道生在擔任永州市市長一職時的“舊病”。記者廣泛接觸湖南省紀委、省高檢人士,大致梳理出王道生被立案偵查前發生的事情。
紀檢人員原本想了解一起舊案。據民眾舉報,王道生在永州任職期間,利用職權便利從永州某捲菸廠挪用公款1000萬元,交給一外商,並助其低價收購永州一家國有四星級酒店(
南華大酒店),他本人獲得外商巨額現金回贈。
有知情者透露,王道生的兒子曾在長沙某投資公司擔任要職。父子兩人均已被批捕,其子涉案主要原因,是王道生在利用省政府副秘書長職務之便,為其子創造仕途升遷的條件和實現經濟利益的最大化。
知情人士透露,除“帶病升遷”,王道生還至少身負兩宗經濟案件,並且這些案件均在其擔任省政府秘書長期間發生。
知情人士指出,湖南省某大酒店投資數億元新建貴賓樓時,存在腐敗行為,湖南省經貿委三名官員被立案偵查,此案也與王道生有直接聯繫。
王道生之子王建,亦牽入永連公路案,與其父雙雙被捕。王建曾任職
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處,後調至湖南投資有限公司,該公司主業也是高速公路建設。王道生利用省政府副秘書長職務之便,為其子創造仕途升遷的條件和實現經濟利益的最大化。
處罰
湖南省長沙市中級法院依法以受賄罪判處湖南省政府原副秘書
長王道生(正廳級)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子王健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沒收財產20萬元。 法院判決書認定,王道生從1996年10月至2004年4月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單獨或分別夥同兒子王健、情婦郭麗麗(另案處理)、妻子向菊(另案處理)收受陳和等人賄賂總計人民幣401萬餘元,其中王健參與收受賄賂203萬元。
牽連案
據了解,現年46歲的楊志達,已在湖南省交通系統工作了27年之久。其個人資料顯示,從1978年起,
楊志達即擔任湖南省路橋建設總公司技術員,自此又先後擔任分公司經理、公司副總經理;1995年8月,楊任湖南省公路局局長;1996年4月,楊任湘耒高速公路公司總經理;從2001年1月至被“雙規”前,楊任湖南省交通廳黨組成員、省高管局局長、省高速公路建設開發總公司總經理。
經湖南省紀委一位官員的證實,楊志達被“雙規”主要與工程問題有關,其個人問題的暴露和湖南省政府原副秘書長王道生特大受賄案有著一定關係。
悔過書
自被審查一個多月來,在辦案人員的教育下,我認識到了自己違紀違法問題的嚴重性。面對一件件嚴重違法違紀的事實,連我自己都不敢相信,這難道是有著30年黨齡、擔任過20年領導幹部的我所走過的路嗎?我曾不止一次地問自己,為什麼會落到這一步?是什麼原因讓我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思想變質,一心想貪財
自從1997年到
永州擔任市長一職,尤其是1999年重回省政府辦公廳工作後,感覺自己的仕途走到了盡頭,因為還有幾年我就該退休了。當時我身患多種疾病,而且孩子也未成家立業,退休以後怎么辦呢?一想到這些,我心中就有些許不甘,並由此產生了趁最後工作的這幾年,多搞點自己個人事情的想法。剛開始時,對紅包、禮金等小數額的賄賂,自己雖然也拒收了一些,但大多時候是照收不誤。特別是對境外“朋友”和身邊關係比較密切的“朋友”,更是放鬆了這道關。對他們送來的錢,我是照單全收,少則1萬、2萬,多則數十萬,最多一次收下了25萬元的賄賂。
我還對高回報的原始股特別感興趣,一心只想通過朋友關係擁有股份。為了達到目的,我採取了違法的手段,並不惜把剛大學畢業、涉世不深的兒子也拉了進來。這幾年來,我不僅沒有給他把好關,而且還策劃、指使他做了許多不該做的事。
濫用權力,為自己和朋友謀私利
這些年來,我的一些朋友凡是遇到需要省里部門或者省政府批准的事,我都千方百計予以支持、幫助。有理由的給辦,沒有理由或者理由不充分的,我也要找出理由來辦。遇到我能說了算的事就當時表態準予辦,超越我的職權範圍就想方設法爭取領導點頭。最典型的莫過於何述金破產收購湘民藥廠了。在此之前,我們就已經“捆”在一起了,所以當何述金要破產收購該廠時,我大力支持。如果說,當初何述金與民政廳共同提出讓安塑股份破產收購湘民藥廠時,我主要還是考慮為民政廳解決這一多年的老大難,使湘民藥廠獲得新生的話,那么中途自己感覺到有點變味時,還一味支持
何述金,直到後來他送給我100萬股份時,我已經不能自拔了。所以,濫用權力為自己和朋友謀私利,是我走上違紀違法道路的重要原因。
結交“朋友”組成利益共同體
為私利而結交朋友,結交朋友又為了私利,這也是導致我違紀
違法的又一重要原因。這些年來,自己結交的朋友圈也不是很大,就那么幾個人。我與結交的這幾個朋友相互之間都形成了一個利益共同體,互相利用。我作為一名被黨培養多年的領導幹部,完全喪失了正確的立場和原則,樂意為這些朋友們幫忙謀利,說穿了,也是為了給自己更多更大的回報。道德修養低下,生活作風敗壞,也導致了自己嚴重違紀違法。本來,我有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但隨著條件的改變、職位的升遷,我的各方面都起了變化。近10年中,我先後與兩個女人有婚外情,並沉溺於這種生活追求之中。
這些天來,我是在悔恨和恐懼中度過的。面對
黨紀、
法律的制裁,我真是後悔啊!當初不做這些事該有多好啊!今後我將作更深刻的反省,當好反面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