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運福(遼寧寬甸惡勢力犯罪團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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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運福,遼寧寬甸惡勢力犯罪團伙。

2019年8月,桃山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對以王運福為首的惡勢力犯罪集團及其他參與者分別判處六個月至二十年不等有期徒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王運福
  • 人物身份:遼寧寬甸惡勢力犯罪團伙
犯罪經歷,依法判決,

犯罪經歷

王運福是遼寧寬甸人,外號“老王”,帶著女兒租住在七台河市,沒有固定工作和收入,結識了很多社會閒散人員。這些人經常在王運福家裡吃住,甚至吸毒,逐漸形成了以王運福為首的惡勢力犯罪集團。
佳佳是七台河市的一名國中生。2018年9月,佳佳偶然認識了“老王”,“老王”將佳佳拉進了自己建立的微信群。得知“老王”手下有一幫小弟,佳佳便想與他們拉近關係,靠“社會人”幫自己平事兒。
還沒等佳佳利用“老王”的勢力,“老王”就顯露了兇惡面目。加微信不久,“老王”開始頻繁邀請佳佳出去玩,多次暗示佳佳陪他“睡覺”。佳佳不同意,便將“老王”拉黑。氣急敗壞的“老王”發動微信群里的人尋找佳佳,並揚言要將佳佳打一頓後扔進水庫。
佳佳懼怕“老王”等人的糾纏,不敢上學,並將事情告訴了家長。家長報案後,公安機關開始調查“老王”的身份。
2018 年 11 月,“老王”等人在公園截住佳佳,幸虧佳佳的家人和公安人員及時趕到,才使佳佳免受侵害。
公安機關將王運福等人抓獲後,以尋釁滋事罪立案,並由此案順藤摸瓜,逐漸查清了王運福惡勢力犯罪集團的犯罪事實。
經查,2018年4月至10月,以王運福為首的惡勢力犯罪集團成員夥同其他社會閒散人員先後實施了強姦、尋釁滋事、敲詐勒索、容留他人吸毒、盜竊等20起犯罪,被害人多為青少年。

依法判決

2019年1月,公安機關將王運福等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5月8日,桃山區檢察院以被告人王運福等12人涉嫌強姦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盜竊罪提起公訴。2019年8月,桃山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對以王運福為首的惡勢力犯罪集團及其他參與者分別判處六個月至二十年不等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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