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賦斌,男,1975年11月15日出生於湖北省武穴市,漢族,大學本科文化,原武穴市森林公安局梅川派出所所長。
2018年9月,涉嫌嚴重違紀和職務違法被查。
2019年5月20日,王賦斌因受賄罪被武穴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罰金人民幣十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王賦斌
- 出生地:湖北省武穴市
- 出生日期:1975年11月15日
違紀被查,依法雙開,依法判決,
違紀被查
2018年9月13日,武穴市森林公安局梅川派出所所長王賦斌涉嫌嚴重違紀和職務違法,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並被採取留置措施。
依法雙開
2018年12月,武穴市紀委監委訊息:日前,武穴市紀委監委對武穴市森林公安局梅川派出所原所長王賦斌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王賦斌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利用職權影響為其女兒操辦“升學宴”並收受非親屬禮金,接受管理對象出資安排的高消費娛樂活動;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與其談話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違反廉潔紀律,違規經商獲利;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較大,涉嫌受賄犯罪。
王賦斌身為執法機關黨員幹部,執法犯法,嚴重違反黨紀國法,並涉嫌職務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武穴市紀委監委研究決定,給予王賦斌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依法判決
2019年5月20日,王賦斌因受賄罪被武穴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罰金人民幣十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