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蘭生(1679—1737)字振聲,直隸交河人。雍正時期內閣學士、浙江學政、安徽學政、陝西學政。乾隆時期內閣學士、刑部侍郎、禮部侍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王蘭生
- 國籍:中國
- 出生地:今河北省滄縣大褚村鄉王蘆莊
- 出生日期:1679
- 逝世日期:1737
- 字:振聲
- 性別:男
人物生平
康熙五十二年,賜舉人,以父憂歸。服除,仍直內廷。六十年,應會試,未第。上以蘭生內直久,精熟性理,學問亦優,賜進士,殿試二甲一名,改庶吉士。
雍正元年,散館授編修。三年,署國子監司業。四年,真除,督浙江學政。五年,遷侍講。六年,轉侍讀。時查嗣庭、汪景祺以誹謗得罪,停浙江士子鄉會試。蘭生奏言:“諸生當立品奉公,如有潛通胥役,欺隱錢糧,察出黜懲。臣按考所至,嚴加曉諭,並令地方官開報,必使輸糧乃得入試。”上深嘉之,命浙江士子準照舊鄉會試。七年,擢侍讀學士,督安徽學政。九年,遷內閣學士,仍留學政。十年,命再留任三年。尋充江南鄉試考官,調陝西學政。十三年,以所舉士得罪,左授少詹事。
高宗即位,召入都,復授內閣學士。乾隆元年,遷刑部侍郎,兼署禮部侍郎。二年春二月,上奉世宗葬泰陵,蘭生扈行。次良鄉,發,病遽作,卒於肩輿中。賚白金五百,治喪涿州,待家人奔赴,賜祭葬如例。
蘭生為學原本程、朱,光地授以樂律,與共校朱子琴律圖說,刻本多謬誤,以意詳正,遂可推據。既入直,聖祖授以律管、風琴諸解,本明道程子說,以人之中聲定黃鐘之管,積黍以驗之,展轉生十二律,皆與古法相應;又至郊壇親驗樂器,推匏土絲竹諸音與黃鐘相應之理,其說與管子、淮南子相合。音韻亦授自光地,謂邵子經世詳等而略韻,顧炎武音學五書詳韻而略等,兼取其長,以國書五字類為聲韻之元以定韻,又用連音為紐均之法以定等,皆發前人所未及。聖祖深賞之,禁中夜讀書,惟蘭生侍左右,巡幸必以從,亟稱其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