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芝良(蒲江縣人民檢察院一級檢察官)

王芝良(蒲江縣人民檢察院一級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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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芝良,四川崇州人,漢族,大專文化,1956年5月17日出生,中共黨員。蒲江縣人民檢察院已故檢察官,檢察員、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一級檢察官。

王芝良考上四川省溫江農業學校,畢業分配到蒲江縣農業局。1984年9月,他被調入蒲江縣檢察院經濟檢察科。2005年被確診為慢性粒細胞白血病(即“血癌”)的情況下,仍然堅持工作,在平凡的工作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業績。2012年3月23日,王芝良同志在與白血病抗爭了7年之後經全力醫治搶救無效不幸逝世。

王芝良先後在經濟檢察、刑事檢察、民事行政檢察及法律政策研究等多個崗位上工作。他公正執法,26年無錯案,全力維護民眾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由他負責起草的“刑事受害人救助機制”在全市推廣,今已成功救助刑事受害人113起169人。

先後被國務院授予“全國先進工作者”,受到了胡錦濤溫家寶等黨和國家領導人接見;四川省人民檢察院記一等功臣,獲四川省優秀共產黨員、人民滿意的公務員,成都市優秀共產黨員等榮譽稱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王芝良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四川崇州
  • 出生日期:1956年5月17日 
  • 逝世日期:2012年3月23日
  • 職業檢察官
  • 畢業院校四川省溫江農業學校 
  • 信仰:共產主義
  • 主要成就:全國先進工作者、一等功臣、人民滿意的公務員
人物經歷,主要貢獻,個人榮譽,人物語錄,主要事跡,社會影響,人物評價,

人物經歷

王芝良從小在農村長大,國中畢業以後還在家務農4年。
後來考上了四川省溫江農業學校,畢業分配到蒲江縣農業局
由於工作表現突出,1984年9月,他被調入蒲江縣檢察院經濟檢察科。
王芝良王芝良
2007年3月,王芝良將《建立刑事受害人救助機制的意見》、《刑事受害人涉訪涉訴檢察工作實施細則》、《刑事受害人救助機制對象的評估意見》三個規範性檔案的草案擺在了蒲江縣檢察院領導面前。一個多月後,蒲江縣檢察院、縣總工會、婦聯、民政局、教育局、殘聯等部門共同會簽《關於建立刑事受害人救助機制的意見(試行)》。
2007年11月8日,成都市檢察院召開新聞發布會,正式向媒體宣布成都市檢察院、司法局、教育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衛生局、團市委等9大部門聯合建立了刑事受害人救助機制,由此,“刑事受害人救助機制”在成都市全市範圍內推廣。這一機制當時在全國開了先河,被《成都晚報》評為“2007年度成都市十大法制事件”。
2005年春,時任蒲江縣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科科長的王芝良被確診患有白血病。
2006年底,當時從自己的病情考慮,王芝良主動向院黨組遞交了一份報告,自願辭去民行科長職務,讓出中層幹部職位。
2010年4月24日,王芝良被國務院授予“全國先進工作者”。
2012年3月23日12時50分,全國先進工作者、一等功臣、成都市優秀共產黨員、四川省成都市蒲江縣人民檢察院檢委會專職委員王芝良同志,在與白血病抗爭了7年之後經全力醫治搶救無效不幸逝世。

主要貢獻

從檢26年,王芝良始終兢兢業業、勤勤懇懇,滿腔熱忱地投身於檢察事業。2005年他被確診為慢性粒細胞白血病後,仍然毫不懈怠、堅持工作,在平凡的工作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業績。他公正執法,26年無錯案,全力維護民眾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由他負責起草的“刑事受害人救助機制”在全市推廣,今已成功救助刑事受害人113起169人。

個人榮譽

王芝良多次被評為市、縣“優秀共產黨員”和“先進個人”。
王芝良
2009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四川省政法系統‘三大主題活動’先進個人”。
2010年1月,被省檢察院榮記個人一等功;4月,榮獲“全國先進工作者”稱號,被省檢院榮記個人一等功;5月榮獲“建設成都貢獻獎”;6月,市委辦公廳下發通知,在全市黨員中開展向王芝良同志學習的活動。
2011年,被市委、市政府表彰為“優秀共產黨員”,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第四屆四川省“人民滿意公務員”稱號。
2012年7月,被追授為“四川省優秀共產黨員”。

人物語錄

“人活著總要有一些精神”、”身體有病,但精神不能垮,操守更不能丟”。

主要事跡

  • 愛崗敬業
2006年3月,高某因殺害妻子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關押期間,其剛滿10歲的兒子又因無人照顧被機車撞成腳踝粉碎性骨折,77歲的老母親無力支撐整個家庭。蒲江縣檢察院受理該案後,為了讓高家擺脫困境,檢察院及時聯繫當地政府、教育局、民政局等部門,對高家實施救助,解決了一老一小的低保和小孩上學的“兩免一補”等問題。高某獲悉後,在法庭上長跪不起,表示認罪伏法,高家也給檢察院送來了一面“為官愛人民,執法獻真情”的錦旗。
王芝良(蒲江縣人民檢察院一級檢察官)
這件事深深地觸動了在法律政策研究室工作的王芝良。刑事訴訟中受害人權益如何保護?如何避免受害人及其家庭受到“二次傷害”?他從法律政策研究工作的角度收集相關情況並向檢察長作了匯報,經過反覆研究和協調,蒲江縣檢察院決定聯合相關部門建立刑事受害人救助機制。已患病近兩年的王芝良主動承擔了起草救助機制相關檔案的任務。該機制的建立,開了全國先河,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和普遍好評,先後被中央電視台、《檢察日報》等多家媒體報導。在全市檢察機關推廣後,至今成都市已成功救助刑事受害人113起169人。此後,“民生案件快速辦理機制”、“涉檢維穩預警機制”、“幹警執法檔案和案件質量的考評機制”,王芝良牽頭的一項項創新在蒲江縣檢察院相繼出台。
  • 執法為民
王芝良從檢以來,先後在反貪污賄賂、公訴、民事行政檢察、法律政策研究等部門工作。26年間,雖然職位、崗位在變,但他執法為民的追求沒有變。
2005年8月,朝陽湖鎮的曹某某夫婦與人發生糾紛,雙方都被打傷,而曹某某夫婦卻被法院判決承擔全部責任,賠償對方5000多元。夫婦倆認為不公,到處上訪,希望討回公道。 民行科長王芝良接案後,認真研究了案情和相關法律法規,並帶病深入案發地,經多番調查,依法提請市檢察院抗訴並獲得成功。得到結果時,曹某某夫婦泣不成聲,往日的委屈被淚水沖刷得一乾二淨。
王芝良(蒲江縣人民檢察院一級檢察官)
2006年,一對夫婦向蒲江縣檢察院反映,其所在單位5年前向他們集資5.5萬元,改制時單位賬上他們的集資款卻只有5000元,他們多次向有關部門反映也沒有結果。王芝良受理這起集資款追討申訴案後,經多方取證獲得了大量證據,並通過支持起訴的方式,幫助這對夫婦在法院獲得了勝訴的判決。當事人給檢察院送來了一幅“大公無私,真心為民”的錦旗。該案成了蒲江縣檢察院第一起支持起訴案例,也是該縣法院第一起以支持起訴的方式來解決民事糾紛的案件。
  • 樂於助人
王芝良是個熱心人大家都知道,但他主動與別人換房的事卻很少有人知道。他家原住畜牧局宿舍底樓,兒女成年後,買了更寬敞的新房。很多需要庫房的生意人想出高價購買他底樓的住房,他都沒有同意。同一幢樓家住五樓的畜牧局職工彭某,由於交通事故導致大腦受損行走艱難,其家人每天都要攙扶著他下樓鍛練,極其不便。王芝良看在眼裡,與妻子商量與彭家換房,經不住他的軟磨硬泡,善良的妻子同意了。2009年3月,王家在堅持不收取任何補償的情況下,主動和彭家換了房。
  • 直面絕症
由於成年累月地超負荷工作,2005年7月,連續的頭痛、發燒、乏力、肌肉酸痛,正在辦案的王芝良病倒了。一檢查,是人們聞之色變的白血病。家人和朋友、同事都替他擔心,但他本人卻以一種理性平和、積極樂觀的態度沉著應對。治病費用不小,為了節約開支,他學會了給自己打針,除了做必要的化療,他與妻子上山扯草藥、到市場買草藥。此後的幾年裡,不論在單位還是下鄉辦案,他的手裡多了一個裝滿中藥的塑膠瓶。他就這樣堅持與病魔進行不屈不撓的抗爭。院領導擔心他的身體吃不消,讓他回家休養,他回答說:“人活著總要有一些精神,現在工作就是我的精神支柱。”就在患病的當年,他帶領全科幹警先後辦理了抗訴案件5起,蒲江縣檢察院民行工作被市檢察院評為先進。
2006年,為了給年輕幹警提供鍛鍊機會,王芝良主動辭去了民行科科長職務。院領導考慮到他熟悉檢察業務,辦案經驗豐富,安排他負責案件質量和幹警執法檔案的評查工作。2008年目標考核中,他所負責的案件質量工作由全市第14名上升為第6名,檢察委員會工作由全市第17名上升為第4名。

社會影響

2007年5月,蒲江縣檢察院、縣總工會、共青團蒲江縣委、婦聯、民政局、教育局、殘聯等部門共同會簽《關於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機制的意見(試行)》。從此,將社會各界力量納入救助體系,從物質和精神兩方面全方位解決刑事被害人救助問題的探索和嘗試,在蒲江展開。
2007年11月8日,成都市檢察院召開新聞發布會,向媒體宣布成都市檢察院、司法局、教育局、衛生局、團市委等9大部門聯合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機制,自此,“刑事被害人救助機制”在全市範圍內推廣。這一事件入選了“2007年度成都市十大法制事件”。至2010年5月,“刑事被害人救助機制”已讓發生在成都市的113起刑事案件中的169名被害人得到了救助。
2009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民政部、法務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8部委聯合制定《關於開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的若干意見》。各地已就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進行了地方立法,或者出台了相應的實施辦法。

人物評價

王芝良同志作為一名基層檢察官,在平凡的崗位上,勤奮工作,嚴格執法,即使身患絕症,飽受病痛折磨仍不改初衷。作為一名老黨員,他樂於奉獻,關心他人勝過關心自己,以自己的實際行動踐行共產黨人的莊嚴承諾,恪守人民公僕的精神高地。在生活上,他堅守本分、保持氣節、無私奉獻、樂於助人。王芝良同志的事跡看似平凡,但卻從平凡中見偉大,在平凡中體現了黨的幹部忠於黨、忠於人民的崇高品質。
王芝良同志的先進事跡集中體現了共產黨員忠於黨、忠於祖國、忠於人民、無私奉獻的精神風貌,體現了檢察人員忠於檢察事業、秉公執法、堅持正義的職業情操,具有鮮明的時代特徵、感人的人格魅力和巨大的榜樣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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