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翱秉公

王翱秉公

成祖朱棣永樂年間進士;宣宗宣德時為御史。英宗即位,擢右僉都御史,出鎮江西。1442年(英宗正統七年)提督至遼東軍務。他到鎮後,立即修繕城垣,浚深溝塹,設定烽燧,並訓練將士,整頓軍紀,邊防得以增強。後擢升右副都御史。1447年(英宗正統十二年)以征討兀良哈之功,進右都御史。1452年(代宗朱祁鈺景泰三年)調任總督兩廣軍務。次年,擢吏部尚書,銓選不徇私情。英宗復辟後,召對便殿,只稱先生而不呼其名。

基本介紹

  • 本名:王翱
  • 字號:九皋
  • 所處時代:明代
  • 民族族群:漢人
  • 出生地:河北省孟村縣王帽圈村
  • 出生時間:1384年
  • 去世時間:146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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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王翱①一女,嫁於畿輔②某官為妻。公③夫人甚愛女,每迎女,婿固不遣。恚④而語妻曰:“而翁⑤長銓⑥,遷我京職,則汝朝夕侍母;且遷⑦我如振落葉耳,而何吝(13)者?”女寄言於母。夫人一夕置(14)酒,跪白⑧公。公大怒,取案⑨上器擊傷夫人,出,駕⑩而宿於朝房⑾,旬乃還第⑿。婿竟不調。

文學常識

譯文

王翱的一個女兒,嫁給京城附近的一個官員為妻。王翱的夫人非常疼愛女兒,每次要女兒回家,女婿堅持不放走。他憤怒地對妻子說:“你的父親是選拔官吏的長官,把我調到京城做官,那么你可以整天陪侍你的母親。況且調動我輕易得就像振落樹葉,有什麼可吝嗇的呢?”於是女兒將想法告訴了母親,夫人在當天準備了酒菜,跪著稟告王翱,王翱非常生氣,拿起几案上的器具打傷了夫人,出門去,坐馬車住到朝房裡,十天后才回家,女婿最終沒有被調職。

注釋

  1. 王翱:明代前期大臣,字九皋。
  2. 畿輔:京城附近地區。
  3. 公:指王翱。
  4. 恚:憤怒。
  5. 而翁:你的父親。
  6. 長銓:選拔官吏的長官。
  7. 遷:調動。
  8. 白:稟報。
  9. 案:几案。
  10. 駕:坐馬車。
  11. 朝房:朝廷中供值班的房間。
  12. 旬乃還第:十天后才回家。
  13. 吝:吝嗇
  14. 置:準備
  15. 竟:最終

啟發與借鑑

秉公。王翱作為朝廷中選拔官吏的長官,要調動女婿的工作,真是輕而易舉。但他秉公處事,任憑夫人“枕邊風”怎么吹,他就是不乾,最後竟與夫人“對著幹”。2004年因公殉職的河南登封公安女局長任長霞,“奉命於危難之間”,在整頓當地極為混亂的治安局面中,他一身正氣,秉公處事,兩年間剷除了數十個大小不等的黑社會性質的團伙,百姓交口稱讚。秉公才能執法,秉公執法才有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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