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維雄

王維雄

王維雄,雲南省普洱市質監局副局長。2012年6月4日上午,王駕車在雞石高速37公里處交通肇事

2012年6月12日,雲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黨組決定,普洱市質監局副局長王維雄停職檢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王維雄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
  • 出生地:雲南建水
  • 出生日期:1966年2月
  • 主要成就:普洱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副局長
交通肇事,事件詳述,拒絕道歉,停職處分,

交通肇事

事件詳述

2012年6月4日早上,昆明市民陳女士駕駛一輛賽拉圖轎車從蒙自回昆明。在途經雞石公路燕子洞路段時,因為開得太慢,被一輛車牌為“雲J65000”的豐田越野車“別”了兩次,最後她駕車失控撞上高速公路隔離帶,身上多處受傷,車輛嚴重受損。據查,當時這輛豐田公務車的駕駛員是普洱市質監局副局長王維雄。

拒絕道歉

“別車”成功後,豐田越野車揚長而去。緊隨其後的車輛的“行車記錄儀”拍下了豐田車的全部“惡行”。後來,車主將視頻資料交給了建水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交警通過該視頻找到了肇事車輛“雲J65000”,為普洱市質監局公務用車。“一個名叫王維雄的男子給我打來電話,他說他是普洱市質監局的領導,承認當時做得不對,所有的損失由他個人來賠償。”蔡先生說。
2012年6月8日,建水縣交警大隊認定“豐田車主對此次事故負全部責任”。王維雄又給蔡先生打來電話“協商賠償事宜”,蔡先生要求對方以及單位“公開道歉”。蔡先生說:“聽到要公開道歉,王維雄態度大變,他說‘不管在哪裡,我都擺得平’。”
2012年6月10日,王維雄再次給蔡先生打來電話:“我不跟你們再談賠償、道歉,你們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我!”。

停職處分

2012年6月12日,雲南省省質監局黨組決定,鑒於王維雄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其行為造成了不良社會影響,省質監局黨組決定,王維雄停職檢查,責令其做出深刻檢討並妥善處理好交通事故善後工作。
紅河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雞石通建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隊《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王維雄承擔此事故全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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