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維玉

王維玉(1892~1970),字憲武,蒙自新安所人,幼時讀過兩年私塾。輟學後隨其父王秉正在家開油房、做小生意。12歲往返於蒙自縣城和新安所間販賣糧食。15歲,隨其父到蒙自定居,其父經營小額錢幣兌換業,王維玉擺糕點、小吃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王維玉
  • 別名:字憲武
  • 出生日期:1892年
  • 逝世日期:1970年
  • 出生地:蒙自新安所
人物生平
一年後,其父患眼疾歇業,王維玉重操行商舊業,馱米、豆等到箇舊出售。交易中結識了箇舊礦商李聘,李聘認為他為人忠厚,遂與他商議共同開礦,他欣然同意。民國元年(1912),他們租得小礦主李文彩在箇舊老廠白牛洞的地皮一塊開礦,取名同福昌,兩人各出資一半,又在蒙自桂林街開雲福昌米店。同福昌雖為兩人合營,但主要業務由王維玉辦理。王有豐富的經商經驗,經營採礦也頗有方,不幾年,同福昌的礦工就由初創時的百餘人發展到千餘人,王維玉在礦區的聲望也日益提高。
雲福昌在新安所設分店,由其堂侄王同善經營。雲福昌購進的糧食供應同福昌,保證了同福昌礦工口糧的供給。這種做法為當時同行所稱道,並紛紛效法。
民國12年(1923),王維玉結識了東方匯理銀行蒙自支行的華人大幫(經理)梁子惠。梁答應給他貸款,以擴大同福昌的業務,並幫助他在香港尋找錫的買主,王維玉也曾數次到香港洽談生意。不數年,財富倍增,竟成巨富。於是,廣置田產,成為蒙自有數的工商業者兼地主。
民國14年(1925)前後,滇南匪患頻仍,股匪李紹宗、普文榮常襲擾箇舊礦區,為保障礦區安全,箇舊48大礦礦主於民國15年(1926)組成保廠大隊,一致公推王維玉為大隊長。王維玉在礦區各要隘設兵把守,又經常檢查督促各要隘防務,土匪遂不敢輕犯。
民國16年(1927)前後,箇舊礦區除48大礦外,尚有小礦上千處。各礦之間常常發生爭執,小則爭吵,大則刀槍相見,礦毀人亡。箇舊縣政府為解決礦山糾紛,在箇舊老廠設定二區區公所,專管礦區政務,委王維玉為二區區長。王就任區長以後,四處奔走,協調各礦關係,調解了許多廠事糾紛,平息了許多爭鬥。
民國19年(1930),已成為富豪的王維玉,在他的家鄉新安所辦了一個織布廠,有30餘台舊織布機,在當地招收女工30餘人。
民國20年(1931),王維玉與建水人楊蘊山、朱大老爺(名不詳)在瓦房沖合辦一處新礦,楊、朱二人為礦區實力人物,雖雲合辦,既不出資,也不出人而坐收紅利。王維玉聽之任之,利用其勢力保護礦洞而已。瓦房沖礦含錫量高,易於開採,數年間,竟成礦區大礦主之一,加之兼任二區區長、保廠大隊長,遂成為礦區舉足輕重的實力人物。
民國21年(1932),王維玉在蒙自廣州會館辦了一所礦業學校,培養採礦技術人材,因教員教材問題難於解決,僅辦了一期。民國23年(1934)箇舊礦區安裝電話,4月1日成立籌委會,王維玉任主任。經四個月的努力,架通礦區主要電話線路,全長62.5公里,安裝磁石交換機4部,電話機10部,還順便改半坡廟至花扎口土路為石路。
民國27年(1938),王維玉又與通海人蘇良廷合辦良福昌礦,因收益不大,不久停辦。民國29年(1940)與建水人林興國合辦“買塃尖”(收購錫礦),盈利頗豐(1941年停辦),又與他的侄子王平善在蒙自文廟辦簡易電影院,首次在蒙自放映有聲電影。
抗日戰爭期間,曾在蒙自與日軍占領下的越南之間走私,是當時蒙自陸路走私商人中的“大戶”之一。
民國34年(1945),抗日戰爭勝利,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國內國際市場的錫需求量大增,但滇越鐵路碧河段鐵軌已在民國29年(1940)拆除,箇舊錫只能由昆明方向輸出,殊多不便,運轉周期太長,急需開闢一條便道。時流亡昆明的一批法國軍官和越南軍人要回越南,王維玉把握時機,在昆明雇用20輛汽車送這批流亡者返回越南,車隊從昆明出發,經貴陽至廣西鎮南關入越境。民國35年(1946)4月,王維玉隨車隊抵達河內,得到在越南受降的中國軍隊第一方面軍21師少將參謀長、同鄉楊繼寬的幫助,在河內找到箇舊錫的買主(美法商人),遂溯紅河而上,探察水道,歷時兩月,回到蒙自,繼而轉箇舊與錫商、礦主說明紅河水道難行,且沿岸多為土匪出沒之地,不宜航行。唯一的出路是利用蒙自機場開闢空中航道。錫商、礦主均贊同他的意見,王維玉遂通過租用法國航空公司及雲南航空處的飛機,組建雲福運輸公司。民國37年(1948),雲福運輸公司在蒙自縣城桂林街23號開業,總經理王維玉,蒙自分公司經理李尊三,昆明分公司經理張茂廷(建水縣人)。運輸機不定期往返於蒙自~海防之間。運箇舊錫和錫砂至海防,再從海防運雲茂紗廠的紡織機和汽油至蒙自,由蒙自火車站轉運昆明。民國38年(1949),雲福運輸公司歇業。從開辦到歇業雖不到一年,卻解決了箇舊錫商、礦主的燃眉之急。也幫了昆明雲茂紗廠的大忙。王維玉也在蒙、個、昆明商人中贏得了聲譽。
王維玉致富後,對地方公益和慈善事業頗能“慷慨解囊”。滇軍獨立二團疏浚南湖時,他曾買毛巾慰問。民國25年(1936)在新安所修建了一座石拱橋。27年(1938),西南聯大文法學院住蒙自期間,他邀請馮友蘭等教授住在家裡。28年(1939)日機轟炸蒙自,他捐資國幣5000元救濟難民。30年(1941)他在箇舊募捐創辦一所救濟院。34年(1945),他與友人集資修建了鳴鷲鎖翠橋。曾贏得“善人”的名譽。
解放後,於1951年與建水人黃春萱向國家貸款在箇舊開設萱玉昌,招收礦工200餘人,利用雲錫公司坑道,在松樹腳採礦,所採礦砂全部賣給雲錫公司。旋因貸款中斷而歇業。王維玉變賣蒙自桂林街房屋一幢。得資一萬元,5000元支付工人工資,5000元交蒙自東村農協會。1953年以後,王維玉擺攤維持生計,1970年病故,終年78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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