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紹進(山西焦煤集團公司原副總經理)

王紹進(山西焦煤集團公司原副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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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紹進,男,1962年2月出生,河北深縣人,中共黨員,高級工程師,1983年畢業於原山西礦業學院機電系。

曾任山西焦煤集團公司副總經理。

2018年5月,因涉嫌嚴重違紀,黨內嚴重警告、降級處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王紹進
  • 國籍中國
  • 出生日期:1962年2月
  • 畢業院校:山西礦業學院
  • 出生地:河北深縣
個人履歷,人物事件,

個人履歷

歷任西山礦務局西曲礦技術員、隊長,西山礦務局西曲礦機電科主管工程師、副科長、科長、西山礦務局東曲礦機電副礦長,西山煤電集團屯蘭礦黨委書記、礦長,西山煤電集團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安全監察局局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山西焦煤集團公司總工程師、安全監察局局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
2009年4月——任山西焦煤集團公司副總經理。

人物事件

雙開
2018年5月8日,山西紀委訊息:經省委批准,省紀委監委對山西焦煤集團黨委常委、副總經理兼汾西礦業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王紹進嚴重違紀問題進行立案審查。同案涉及的劉志耀、秦晉丹等人由山西焦煤集團紀委立案審查。
經查,王紹進接受汾西礦業集團副總工程師兼生產處處長劉志耀邀請,與集團物資供銷公司經理秦晉丹等10名中層幹部在物資供銷公司食堂聚餐、飲酒,並由秦晉丹按份外購了佛跳牆、魚翅和遼參等菜餚。事後,為規避組織審查,王紹進召集參與聚餐人員統一口徑,隱瞞事實真相。
王紹進、劉志耀等同志身為省屬國有企業領導人員,本應牢記黨的宗旨,遵守黨的紀律,但紀律意識淡薄,頂風違紀,在全省正風肅紀的高壓態勢下,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聚餐,大吃大喝,造成嚴重不良影響;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監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王紹進同志留黨察看一年、撤職處分。經山西焦煤集團黨委批准,決定給予劉志耀、秦晉丹等2名同志黨內嚴重警告、降級處分;給予趙益晨、馮來榮、李朝良、侯萬世、師桂明、柴江、孟智等7名同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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