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漢後期,地主、官僚、大商人,兼併土地、占有奴婢的情況十分嚴重。漢哀帝時,師丹曾建議限田、限奴婢,遭到當權的外戚、官僚的反對,未能實行。
王莽代漢,托古改制,於始建國元年(公元9年)下詔,宣布天下田改曰王田,奴婢曰私屬,不準買賣。又照孟軻提過的井田制“一夫一妻授田百畝”的原則,規定一家男子不到八人而田過一井(九百畝)的,應將余田分給九族鄉鄰中無田或少田者。原來無田而應授田的人,也按上述原則,得到了土地。
王莽的這一措施,意在緩和土地兼併和防止農民奴隸化。但詔令頒行後,分田授田的規定並未能施行,只是凍結了土地和奴婢的買賣,地主、官僚、大商人因繼續買賣土地、奴婢而獲罪的不可勝數。更始元年,宣布廢除新朝皇帝王莽制定的“王田私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