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獻之墨跡

王獻之墨跡

王獻之墨跡位於江蘇省溧陽市別橋鎮虞氏宗祠內,是明萬曆四十三年(1615)肅王府重刻版,為虞氏世藏。明神宗萬曆四十三年(1615),別橋虞氏珍藏之拓本經肅王審定並勒刻於石。清末太平天國戰爭時期,石刻遭到重大損失,能收集起來的僅有115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王獻之墨跡
  • 所屬年代:明代
文物特徵
王獻之墨跡石刻內容為王獻之江州帖、轉勝帖,刻文為“法帖第十 晉王獻之二 吾當托恆江州助汝。吾此不辨得遣人船迎汝。當具東改枋三四。吾小可者,當自力無湖迎汝。故可得五六十人小枋。諸謝當有。有便是見。今當語之。大理盡此。信還一一白。胛痛可堪。而比作書紀若不可識。疾不退,潛處當日深。豈可以常理待之。此豈常憂憂。不審食復何如。肌色可可。所堪轉勝。復以此慰馳竦耳。”
王獻之另一塊墨跡石刻內容為王獻之月終帖、參軍帖、昨日諸願帖、不審尊體帖,刻文為“獻之言。月終。伏惟哀傷不可任。不審尊體諸患復何如。悚息饉言疏。不備。獻之言。 東家尚未欲下。李參軍無政。日有此議。能自來。此方寸無使聞上。極不妙之事。獻之頓首。 八月十九日,具疏。操之,獻之再拜。昨日諸願悉達。奉奉告慰馳心。極冷。不審尊體復何如。操之創故不差。常惡。公故而怏怏。獻之昨來復下。如欲作□。殊乏極。服石的丸,冀得力。謹白。不具操之等再拜。 獻之白。不審尊體復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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