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洪恩(東明縣審計局黨組書記、局長)

東明縣審計局違規發放津補貼等問題。2014年12月,東明縣審計局在已實行車改情況下,經局長辦公會研究決定,公款購買5萬元加油充值卡,2015年至2016年分5次以每次1000元的標準,發給包括時任局黨組書記、局長王洪恩在內的10名副科級以上幹部;2015年至2017年,該局公款購買電話充值卡15.19萬元,以不同標準發給幹部職工6.91萬元。另外,王洪恩還存在違反工作紀律和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問題。2017年11月,王洪恩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張超建和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崔新友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黨組成員、副局長王佰成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規發放資金予以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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