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森(黑水縣自然資源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縣應急管理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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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森,男,羌族,1974年6月生,四川茂縣人,在職大學學歷。1997年7月參加工作,2002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黑水縣自然資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縣應急管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2023年5月,給予王永森開除黨籍和公職處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王永森
  • 出生日期:1974年6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違紀雙開,

人物履歷

1997年7月至2013年5月,先後在茂縣石大關鄉、三龍鄉、黑虎鄉、松坪鄉、縣國土資源局工作;
2013年5月至2019年3月,任黑水縣國土資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019年3月至2019年12月,任黑水縣自然資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019年12月至2020年11月,任黑水縣自然資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三級主任科員;
2020年11月,任黑水縣自然資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三級主任科員,縣應急管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3年3月訊息,王永森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經阿壩州紀委監委指定管轄,理縣紀委監委正對其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違紀雙開

2023年5月訊息,經阿壩州紀委監委指定管轄,理縣紀委監委對黑水縣自然資源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縣應急管理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王永森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永森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為謀取職務晉升,給予國家工作人員財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等方面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數額巨大。
王永森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行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黑水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縣委批准,決定給予王永森開除黨籍處分;由阿壩州自然資源局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由理縣監委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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