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欽休妾案,此案發生於元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王欽休妾案
- 出處:《通制條格·戶令·嫁娶》
- 發生年代:元代
- 涉及人物:王欽
案件記載,案件分析,
案件記載
據《通制條格·戶令·嫁娶》有載:“東昌路王欽因家私不和,畫到手模,將妾孫玉兒休棄歸宗,伊父母主婚,將本婦改嫁殷林為正妻,王欽卻行爭悔。”此案經禮部審議認為:“王欽雖畫到手模將妾休棄,別無明白休書,於理未應。緣本婦改嫁殷林為妻與前夫已是義絕,再難同處,合準已婚為定。今後凡出妻妾,須用明立休書,即聽歸宗,以此手模,擬合禁治。”此判決意見呈報中書省“準擬”後施行。
案件分析
可以看出,元代律例對於嫁娶、休棄的規定日浙嚴格、規範,夫休妻妾不能只憑文書上按的手指印,還須有明白休書;被休妻妾改嫁後,前夫不得爭悔,而以已婚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