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時和(1585~1617),字調元,號旭谷,明大名府魏縣(今柏二莊)人。進士,任淄川知縣。因賑濟災民,治理吏弊有功,擢升為禮部主事,又改調戶部主事。
基本介紹
- 本名:王時和
- 字號:字調元,號旭谷
- 所處時代:明
- 出生地:大名府魏縣
- 出生時間:1585
- 去世時間:1617
人物簡介,貢獻,
人物簡介
熹宗天啟年間,榷關、清源織造廠內監不法,朝廷派王時和去檢查處理。內監率領一班打手執槍刀棍棒鬧事,王毅然按照法律予以懲治。事後,得賞金二千兩,全部上交戶部。後出任蘇州知府。
天啟七年(1627),司禮秉筆太監兼東廠提督魏忠賢在各地修建生祠,王時和堅決反對。蘇州主管修祠太監欲使王時和向生祠傾拜。王時和說:“有斷頭太守,無屈膝太守。”主監怒,派人騎快馬飛赴京城向魏忠賢報告,王時和遭到免官問責,含冤去世。是年熹宗駕崩,崇禎即位,魏忠賢被誅,朝廷派史官震孟為王時和平反昭雪,並贈文刻石立碑紀念,家中建王氏祠堂。
貢獻
王時和臨終時對子孫說:“我當知府得罪了權監,連累了家庭,望你們快快逃走,倘能生存,子孫後代千萬不能再當官參政了。”其子王微遵囑專研醫學,以治病造福於百姓。後王微攜眷回歸本村,研究治療傷寒病,至今已傳十代,被稱為治療傷寒世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