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春梅(天津師範大學法學院教授)

王春梅(天津師範大學法學院教授)

王春梅,女,天津師範大學法學院教授、碩士生導師、法學博士、博士後,中國保險法研究會理事、中國法學會比較法研究會理事、黑龍江省俄羅斯法制與法學研究會理事、黑龍江省智慧財產權法研究會理事、黑龍江省智慧財產權審判科學技術諮詢專家庫專家、哈爾濱市仲裁委員會仲裁員、黑龍江省保險行業協會成員、黑龍江省保險糾紛調解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王春梅
  • 出生地:黑龍江省克山縣
  • 出生日期:1971年11月
  • 畢業院校:黑龍江大學
  • 學位/學歷:法學博士
  • 專業方向:民商法
  • 職務:教授、碩士生導師
簡介,科研情況,(一)論文,(二)著作:,獲獎情況:,

簡介

王春梅,女,天津師範大學法學院教授、碩士生導師、法學博士、博士後,中國保險法研究會理事、中國法學會比較法研究會理事、黑龍江省俄羅斯法制與法學研究會理事、黑龍江省智慧財產權法研究會理事、黑龍江省智慧財產權審判科學技術諮詢專家庫專家、哈爾濱市仲裁委員會仲裁員、黑龍江省保險行業協會成員、黑龍江省保險糾紛調解員。
1971年11月生於黑龍江省克山縣。1991年考入黑龍江大學法律系,1995年本科畢業獲法學學士學位,並於同年考取黑龍江大學法學院民商法專業碩士研究生。1998年畢業獲法學碩士學位並留在黑龍江大學法學院任教。2007年考入黑龍江大學法學院民商法專業攻讀博士學位。2010年獲法學博士學位。
2011年至2014年在華東政法大學師從李秀清教授進行博士後研究工作。
研究方向:民法、智慧財產權法、保險法
開設課程:民法、民法總論專題、侵權責任法專題、保險法

科研情況

(一)論文

1.“契約設立效力與履行效力”,獨立,《黑龍江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學報》2003.6;
2.“俄對住房轉讓時未成年人住房權的保護”,獨立;《牡丹江師範學院學報》2004.5;
3.“議遺產破產”,獨立作者,《哈爾濱工業大學學報》2005.5;
4.“ 給付保險金性質辨析”,獨立,《學術交流》2006.3;
5.“用益物權機理探析”,獨立,《黑龍江省社會科學》2006.2;
6.“俄聯邦(新)民法典的精神實質—私法自治精神的回歸”,獨立,《俄羅斯中亞東歐研究》2006.3;
7.“關於俄聯邦新民法典的一點思考”,獨立,《求是學刊》2006.3;
8.“俄聯邦公開懸賞允諾之研究”,獨立,《黑龍江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學報》2006.3;
9.對債權不可侵性獨立地位的理論思考,獨立,《北方法學》2007.5;
10.自然人行為能力若干問題研究,獨立,《黑龍江社會科學》2007.5;
11.俄羅斯土地徵收制度與私權保護,獨立,《俄羅斯中亞東歐研究》2007.5;
12.我國大眾教育存在的問題與路徑選擇,獨立,《黑龍江省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學報》2007.5;
13.共時態下我國私人財產權保護之取向,獨立,《求是學刊》2008.4;
14.俄羅斯法人形態的立法構造及其對中國的啟示,獨立,《俄羅斯中亞東歐研究》2009.2;
15.我國地理標誌私權保護與模式選擇,獨立,《北方法學》2009.5;
16.民事主體保護的憲政視角——兼論民事權利保護,獨立,《北方論叢》2010.6;
17.對民事法律行為“質”的評價與審視——兼評私人意志宣布與合理信賴之平衡,第一作者,《學術交流》2011.3;
18.我國群體性事件的癥結與出路探尋——兼談民事主體理性訴求的渠道暢通,獨立,《黑龍江社會科學》2011.3;
19.房產證更名沒有必要盲目跟風——以《婚姻法》與《物權法》的關係為視角,獨立,《中國社會科學報》2011年11月29日第12版;
20.傳承與創新:民間文學藝術表達保護中利益分配與平衡,獨立,《蘇州大學學報》2012.4;2012.21《新華文摘》論點摘編;2013.1《法學文摘》轉載;
21.行政責任與民事責任的錯位:違反強制投保義務的責任分析——源自常州周偉峰案的思考,獨立,《國家行政學院學報》2012.6;
22.機動車三責險中直接請求權相關法規於裁判中的適用,獨立,《保險判例百選》,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
23.古代民事主體及其價值訴求探尋——以羅馬和中世紀為視角的分析,獨立,《北方法學》2013.1;
24.民事主體人性基礎的多重視角及中國價值,獨立,《學習與探索》2013.8;
25.型塑與變革:民事主體自由、平等觀念之流變,獨立,《北方論叢》2013.58;
26.民事主體觀念平等的堅守與背離,獨立,《求是學刊》2013.5;2013.23《新華文摘》論點摘編;
27.現代契約精神的異化與回歸,獨立,《江漢論壇》2014.1;
28.Проблемыприменения статьи 65 Закона КНР «О страховании»,獨立,《LEX RUSSICA》2014.1;
29.歸入與裂變:中國民事主體制度法律移植的路徑轉向,獨立,《河南財經政法大學學報》2014.3;
30.棄私入公:我國公立大學組織形態的變革之道,獨立,《學術交流》2014.7;
31.微信公眾號傳播他人作品行為性質探析,獨立,《法學論壇》2015.3,《新華文摘》2015.15論點摘編;《法學文摘》2015.3轉載;
32.走過歷史:“公民”與“自然人”的博弈與啟示,獨立,《華東政法大學學報》2015.4;《新華文摘》2015.21論點摘編;《法學文摘》2015.4轉載;
33.蘇聯範式植入中國民事主體制度的歷史基礎審視,獨立,《河南大學學報》2015.5;
34.歸入與裂變:中國民事主體制度法律移植的路徑轉向,獨立,《中國比較法學——法律全球化:中國與世界》 ,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15年9月版;
35.潮流與現實悖反:我國機關法人之定位與重構,獨立,《北京行政學院學報》2016.3;
36.法學本科教學過程化管理路徑探尋,獨立,《黑龍江省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學報》2016.5;
37.亂象與治理:買賣型擔保之定性分析——以最高院判決為視角的分析,獨立,《河南大學學報》2016.5;
38.俄羅斯法人分類所有制基礎的隱退對我國的啟示,獨立,《法學論壇》2016.6;
39.Воля и волеизъявление,ЮРИДИЧЕСКАЯ НАУКА В КИТАЕ И РОССИИ,獨立,《中俄法學》2016.1;
40.溯源與發展:俄羅斯法中“企業”表達之限定及我國啟示,獨立,《學術交流》2017.1;
41.人身保險契約中猶豫期條款分析——以《保險法修改草案》為視角的分析,獨立,《蘇州大學學報》2017.6。

(二)著作:

1.《民法學新論》,第三主編,中央民族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
2.《保險法要論》,第二主編,黑龍江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3.《婚姻法》 ,第二主編, 黑龍江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
4.《用益物權與擔保物權研究》,第二主編,黑龍江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5.《民事主體的歷史嬗變與當代建構》,獨著,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
6.《中國民事主體制度的蘇聯移植與當代抉擇》,獨著,法律出版社2017年版。
(三)承擔課題:
1.中國民事主體制度的蘇聯移植與當代抉擇,教育部人文社科規劃基金項目,主持人;
2.蘇聯法對中國民事主體制度之影響——以上世紀50年代為起點的研究,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面上資助項目,主持人;
3.民法與行政法交叉問題研究,黑龍江省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黑龍江大學專項資金項目,主持人;
4.民事主體的倫理基礎與信賴保護,黑龍江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青年項目,主持人;
5.民事主體的法價值研究,省教育廳人文社科面上項目,主持人;
6.中俄民事法律問題比較研究,黑龍江大學青年科學基金項目,主持人。

獲獎情況:

1.論文“俄羅斯新民法典的實質:私法自治精神的回歸”獲2007年度黑龍江大學優秀科研成果獎(人文社科類)三等獎;並獲2008年黑龍江省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人文社科類)三等獎;
2.論文“俄羅斯土地徵收與私權保護”獲2006年度黑龍江大學優秀科研成果獎(人文社科類)三等獎;並獲黑龍江省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二等獎;
3.論文“俄羅斯新民法典的實質:私法自治精神的回歸”獲第十三屆黑龍江社會科學優秀科研成果評獎佳作獎;
4.論文“俄羅斯法人形態的立法構造及其對中國的啟示” 黑龍江大學優秀科研成果獎三等獎;
5.論文“傳承與創新:民間文學藝術表達保護中的利益平衡”,獲黑龍江大學2013年度人文社科優秀科研成果獎二等獎;並獲黑龍江省第十六屆社會科學優秀成果論文三等獎;
7、論文“民事主體觀念平等的堅守與背離”,獲2014年度黑龍江大學人文社科優秀科研成果獎二等獎;並獲2015年省高校優秀成果二等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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