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亮(雲南省勐臘縣人民醫院原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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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明亮,曾擔任雲南省勐臘縣人民醫院院長,也被當地民眾稱為外科“一把刀”,光環之下的王明亮一邊標榜自己是一名久經考驗的共產黨員,一邊在貪腐路上不甘止步,處心積慮地銷毀證據、訂立攻守同盟,直至被移送審查起訴,仍拒不書寫懺悔反思材料,其初心使命早已隨著對利益的追逐蕩然無存。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王明亮
  • 國籍中國
人物經歷,犯罪審批,

人物經歷

1998年,剛滿34歲的王明亮開始擔任雲南省勐臘縣人民醫院院長職務,這一乾就是18年。
2005年,王明亮夥同梁某、劉某某建蓋私立醫院——勐臘城南醫院,3人秘密約定平均占股、收益均攤,然而事實上,王明亮卻從未出資。之後3人矛盾重重要散夥退股時,劉某某直接向王明亮支付股金740萬元人民幣,可謂無本萬利。
2010年,王明亮以“醫院自身發展動力不足”為由,將醫院的婦產科皮膚科五官科等科室承包給商人王某某,收受好處費200餘萬元。
2011年,王明亮與梁某、何某某合夥出資註冊成立了西雙版納鳳尾竹木業有限公司,做起紅木生意。期間,在不經過縣醫院集體會議決定的情況下,王明亮以紅木會增值為由,擅自從其占股經營的鳳尾竹公司為縣醫院訂購90餘萬元的名貴紅木辦公桌椅。王明亮一面以醫院經費緊張為由,在醫院需購置辦公電腦時,決定購置二手電腦,另一面,又安排醫院工作人員以高價購買了其女兒開設網咖使用過的15台舊電腦。上行下效,王明亮所作所為帶壞了勐臘縣醫院的風氣,醫院領導班子成員不同程度地存在紀律失守的情況。
2012年,王明亮在劉某某承攬勐臘縣醫院醫技綜合樓工程項目上提供幫助,收受好處費20萬元。
2018年11月,王明亮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審查調查。

犯罪審批

2020年4月,西雙版納州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其犯受賄罪、貪污罪、國有事業單位人員濫用職權罪,數罪併罰,執行有期徒刑19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萬元;違法所得1554.4萬元繼續追繳,違法所得房產等依法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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