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敏悟

王敏悟,甘肅涇川人,聰穎剛愎,自負不凡。弱冠,投馮玉祥西北軍趙席聘部,搞文書工作。善行書,喜畫蘭,署印文“鐵肩漢”,示其可擔重任,有所作為。王敏悟為馬鴻逵所依重,高踞廳、處長級職位,自恃才華,驕奢放肆,行為不檢。後被馬鴻逵槍決於墾殖局附近西塔之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王敏悟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
  • 出生地:甘肅涇川
人物經歷,生活寫照,

人物經歷

l930年閻、馮反蔣,西北軍主力悉調河南前線,王敏悟未隨軍去,逗留蘭州。閻、馮失敗後,甘肅政局混亂,蔣介石於l931年元月派寧夏主席馬鴻賓代理甘肅省主席。馬到蘭州主政後,王敏悟上書“毛遂自薦”,馬召見面試,對答如流,頗得賞識,被委為臨洮縣長。當時魯大昌擾亂隴西,馬又委王敏悟兼臨洮警備司令,組織民團,維持治安。王敏悟屢與魯大昌部互相攻打,他下令國民兵,與敵人作戰,割取耳朵報功領賞,造成許多良民耳朵被割,遠近大嘩,民怨沸騰。後被魯大昌攻破臨洮,他率領百十人倉皇逃到蘭州。適值馬鴻賓遭遇震動一時的“雷馬事變”,被雷中田拘留,經吳佩孚及蘭州名士劉爾炘調停,才得釋放,駐軍紅城子(蘭州西),正感勢窮力絀,進退兩難,得王往投,獻上槍馬,請其收編。馬認為王有義氣,可以信任,就把王介紹給寧夏代理主席馬福壽,委為金積縣長。
1933年春,蔣介石調馬鴻逵自河南來寧夏擔任省主席,馬福壽又把解職賦閒的王敏悟推薦給馬鴻逵。王在金積熟悉地方情況,遂趁機上書向馬鴻逵建議:治理寧夏,應首先召開全省省政會議,博採眾議,勤求民隱,剔除積弊,革舊布新,以符百姓殷殷望治之心。又條陳寧夏黃河兩岸富庶地區的富戶豪紳,勾結官府,歷年謊報絕戶、逃戶,地已荒廢。多報河崩沙壓田,實則田地流轉於富豪之手,隱瞞田賦,以致富者有田無賦,貧者有賦無田,苦樂不均,莫此為甚。應從新清丈,可增加田賦來源,兼有利於勸民墾荒實邊。
當時,馬初到寧,正欲擴大割據勢力,擁兵自衛,苦於財政支出,軍餉難籌,王之劃策,深中其懷,喜而從之。並委王敏悟為省政會議籌備主任,於1933年4月10日召開了寧夏第一次省政會議。會上,馬提出清丈地畝,為當前施政重點。王敏悟擔任大會秘書長,大露頭角,異常活躍。馬見其辦事得體,精明能幹,會議後,就把寧夏墾殖局總辦葉森免職,委王敏悟為總辦,主持清丈事宜。訓練了三個清丈隊,分赴川區各縣挨畝丈量,並規定每畝收清丈費三元。為防止清丈人員徇情舞弊,馬下令凡清丈不實或侵蝕公款、貪污受賄五十元以上者,殺無赦。據《寧夏省政述要》載:“清丈地畝,於二十四年(1935年)元月完成,除豫旺、鹽池、磴口三縣(乾旱山區)外,統計清丈寧夏、寧朔、平羅、金積、靈武中衛、中寧七縣熟田,共一百八十二萬八千七百五十畝,較清丈前八十五萬二千畝,增多九十多萬畝以上。”按上述,僅清丈費一項就收了五百六十八萬六千多元,其他田賦夏秋糧、稅款(原為丁銀)也增加了一倍多,為寧夏人民歷史上負擔最重的時期。這就為馬鴻逵以後擴充軍隊,發展實力,開闢了一個巨大的財源。

生活寫照

自是,王敏悟為馬所依重,高踞廳、處長級職位,自恃才華,驕奢放肆,行為不檢。他所寄居的院內,住有山西某小商,其妻青春少艾,略曉詩文,王與私通,唆使與某商離婚。某不平,屢在人街攔馬鴻逵之車告狀,馬置之不理。王本有妻及一子在蘭州,竟娶某商之妻為妾,結婚之日,馬親為其主婚。於此可見馬對王之寵昵。
馬常招王和其他賭友至其公館打牌,王連日敗北,輸金甚巨,皆取於墾殖局所收清丈款。王懷疑馬與牌友密謀搗鬼,在牌桌上常出言不遜。馬不悅,且懷疑王侵蝕公款,想找個機會教訓一番。適值王敏悟請準馬鴻逵修建了一所墾殖局新院落(地址在銀川市新華西街西塔附近),西式門面,門額上邊用水泥塑一對獅子臥像(是由北京拓來的樣底),比較闊氣。引起馬鴻逵的“四大金剛”趙文府(時任馬的軍需處長,後任財政廳長)、蘇連元(高等法院院長)等人的嫉妒。他們見王一步登天,後來居上,憤憤不平。又見王在一次辦公會議上與財政廳長楊鴻壽爭吵,拍桌摔凳,非常囂張。後來楊竟被馬解職,更怕王一旦得勢,於己不利。於是向馬時進讒謗。馬此時對王已有芥蒂,火上潑油,一觸即發。遂派後任財政廳長趙文府到墾殖局查賬,並把新蓋房子上的梁、椽、桁條、磚瓦等,逐一點數,牆上的石灰也刮下過秤,計算建築費用。結果出入不敷,指為貪污,馬遂將王敏悟撤職,送監拘押,追賠贓款,數月不釋。王很灼急,就送給馬福壽(馬鴻逵叔父)一匹騾子,送給蘇連元五千元的銀行存款條子,要求他們周旋說情。不料被蘇連元揭發,馬更認為貪污巨款,有確鑿證據,追款愈急。
王在監獄久受熬煎,自忖自己是廳長級官員,犯罪應歸中央處理,就給蔣介石寫了辯冤書,囑其妾(即某商之妻)赴南京齏送。不料在上飛機時被密探查出。馬看了辯冤書,大發雷霆,立時在省政府組織了王敏悟貪污案審查委員會,擬將審查情況移送高等法院判罪。但馬於l935年2月,在一次審查會上,傳來王敏悟親自訊問。馬問王敏悟:“你清丈地畝,規定貪污五十元者槍決(此前,金積縣清丈員王輯五因貪污被槍決),你知法犯法,貪污了多少,該死不該死?你告我是黑暗統治,你霸占活人妻,難道是‘皇上嫖風龍戲風,平民嫖風是姦情?’這是不是黑暗?你給人家送騾子,送存款,不貪污從那裡來的?應該怎么辦?”王此時見馬和其他大員高坐在上,自己成為階下囚,便怒火上沖,答道:“士可殺而不可辱,我也為你作了些事,出了力,這樣以不義相待,侮辱我,我寧死不願再回監獄,乾脆把我槍決了吧!”王所以敢如此強硬,是自恃有馬鴻賓、馬福壽的面子,馬也不敢擅自槍殺大員,且自命為“鐵肩漢”,不願低頭。孰知素性驕橫的馬鴻逵,於盛怒之下,雖有馬福壽當面求情,置不理睬,就大罵:“王敏悟,你昨說,就咋辦,難道我不敢槍斃你?”立即喝令左右衛兵將王拉出,槍決於墾殖局附近西塔之下。
但是,王敏悟畢竟是當時較有名望的一個大員,未經任何法律程式,就在馬鴻逵一怒之下而槍決,風聲傳出,如何上報中央?於是馬便吩咐高等法院院長蘇連元,以陝甘寧邊境時有共產黨擾亂,王敏悟犯罪在押期間,串通獄內犯人和共產黨人,陰謀劫獄叛變,採取緊急措施,予以槍決,上報備案。馬又藉口追贓,把王的全部家產充公,並把王妾拘押多半年才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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