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恕(清朝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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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恕(1681-1742),字中安,號樓山,銅梁縣安居鄉(今重慶市銅梁縣安居鎮)人。康熙六十年(1721)進士,官至福建巡撫。為官廉潔,治事不苟。

基本介紹

  • 本名:王恕
  • 字號:字中安,號樓山,
  • 所處時代:清代
  • 出生地:四川銅梁(今重慶銅梁)
  • 出生時間:1681
  • 去世時間:1742
  • 主要成就:官至福建巡撫
人物生平,文學作品,人物評價,《清史稿·王恕傳》,家族後代,

人物生平

王恕(1681-1742),字中安,號樓山,銅梁縣安居鄉(今重慶市銅梁縣安居鎮)人。幼喜讀書,家貧不能繼燭,夜則燃竹自照。
康熙四十三年(1704)舉人,康熙六十年(1721年)進士,改翰林院庶吉士。雍正元年(1723年)三月,補吏部員外郎,升郎中。十月,任貴州鄉試正考官。雍正二年(1724),任會試同考官。不久任廣東道監察御史,轉兵部給事中。雍正九年(1731年),升江南、江安糧道。
乾隆元年(1736年),升廣東按察使。乾隆四年(1739年),升廣東布政使。次年五月,任福建巡撫,有政績。諸如選撥人才,獎優懲劣、治奸肅匪、賑濟災民,減輕人民賦稅、儲糧備荒等。乾隆七年(1742)三月,由於在廣東按察任內承辦白大年姦情一案,刪改供詞,下部議處,尋議降調,到京侯旨。上密詢王恕為人,新任福建總督劉於義奏言:“訪得王恕操守潔清,屬員百姓俱稱其安靜平和,絕無擾累之處。惟一切俱聽督臣德沛主使,所以諸事不能振作,甚覺罷軟。”尋補浙江布政使。九月以過去在福建鄉試,監臨官失察,部議降一級調用,上加恩改為留任。十一月,乘轎外出治事,暴卒於輿中。
有子六人;王汝舟舉人,王汝楫諸生,王汝彭、王汝諧皆舉人,王汝嘉王汝璧進士,均蜀中碩望。

文學作品

著有《樓山詩集》、《省身錄》各六卷。《清詩別裁集》、《國朝全蜀詩鈔》錄有其詩。《清史稿》、《四川通志》、《錦里新編》、《銅梁縣誌》有傳。

人物評價

恕為官廉潔,治事不苟。初授湖北糧道,押運赴淮,以船戶挾私鹽,自請總督糾劾;任江安糧道,整飭漕務尤有聲譽。為人器量寬洪,御下以寬,不撻一卒,人亦不敢欺。師友有急難,傾囊相助不惜。仕宦二十年,家無長物。善詩文,詩宗盛唐,雄豪俊邁。《清史稿》:那蘇圖、士林(徐士林)、恕(王恕)、思榘(潘思榘)皆以清節著,而超曾(楊超曾)、寶瑔(胡寶瑔)又濟之以勤敏。恕論救災,寶瑔善行水,皆以民事為急。顯佐定苗疆,有拊循之績。錫紱(楊錫紱)督漕運,所修舉似若瑣細,然皆當官之急務也。會一澤以道學,但微近名,遂貽後嗣之禍,恫哉!

《清史稿·王恕傳》

王恕,字中安,四川銅梁人。康熙六十年進士,改庶吉士。雍正元年,吏部以員外郎缺員,請以庶吉士揀補,恕與焉。旋自員外郎遷郎中。考選廣西道御史。轉兵科給事中。出為江南江安糧道,再遷廣東布政使。乾隆五年,署福建巡撫。上諭之曰:“勉力務實,勿粉飾外觀。封疆大吏不可徒自立無過之地,遂謂可保祿全身也。”旋奏:“臣到任數月,官方民俗,積儲兵防,已得其大略。
漳、泉素刁悍,已嚴諭有司勤為聽斷,力行整刷。民俗尚華靡,督臣德沛以儉樸化民,臣更當倡導為助。合省常平倉谷,至四年歲終,共存一百三十四萬,又收捐監谷十五萬,委道府切實察覈。”報聞。六年,奏言:“台灣各縣最稱難治。於繁缺知縣內揀選調補,多以處分被駁。請嗣後調台官員,雖有經徵承追各案,準予題調。”上諭曰:“用此定例則不可,隨本奏請則可。”又奏:“各鄉社谷向俱借存寺廟,請於四鄉村鎮適中處分建倉房,工費即以社谷撥充,俟將來續收補項。”又奏免崇安無田浮賦一千二百五十一頃,及閩縣加徵無著學租。又奏:“福建多山田,零星合計成畝。嗣後民間開墾不及一畝,與雖及一畝而地角山頭不相毗連者,免其升科。”均從之。實授巡撫。
江蘇江蘇布政使安凝條奏賑務,上發各督撫察閱。恕疏言:“救災之法有三:曰賑,曰糶,曰借。此三者,實心辦理則益民,奉行不善則害政。以賑而論,地方有司於倉猝查報時,分極貧、次貧。一有差等,便啟弊端。里甲於此酬恩怨,胥役於此得上下,而民之冀幸而生觖望者,更不待言。蓋貧富易辨,極次難分。如以有田為次貧,無田為極貧,一遇旱澇,顆粒皆無,有田與無田等也。如以有家為次貧,無家為極貧,則無從得食,相忍守飢,完聚與煢獨同也。與其倉猝分別開爭競之門,莫如一視同仁絕覬覦之望。臣愚以為初賑似應一律散給,加賑再行分別,庶杜爭端。以糶而論,定例石減時價一錢,俾小民升斗易求,牙商居奇無望,誠接濟良法。乃有司每多請過減,倘輕聽準行,勢必希圖多糶,規利者雲集喧囂。且米價太賤,商販不前。臣請嗣後平糶,仍照定例斟酌辦理,使災民實沾升斗之惠,而棍徒囤戶難行冒濫之奸。以借而論,動公家之銀,為百姓謀有無、通匱乏,此周官恤貧遺法也。然使辦理未協,則官民交累。假如荒年田土無力耕種,有司借給耔種,猶可獲時即償。若告貸銀米以給口食,則必計其能還而後與之,狡黠之流遂謂官有偏私,不免造謗生事。有司不得已略為變通,而無力還官,差拘徵比,民無安息。是始則借不能遍,因爭閧而被刑;繼則還不能清,迫追呼而更困。名為利民,實為病民。且年久不清,蒙恩豁免,帑項終歸無著。臣以為與其借而無償,莫如賑而不借。此皆當先事而熟籌者也。”報聞。旋以官按察使時刪改囚供,下吏部,召詣京師。上以恕居官賢否詢閩浙總督策楞,又命新任巡撫劉於義考察。策楞言“恕操守廉潔,老成持重,惟識力不能堅定”;於義亦言“恕廉潔,百姓俱稱安靜和平,絕無擾累。惟不能振作”。上謂兩奏皆至公之論。尋補浙江布政使。旋卒。
恕治恕治事不苟。初授湖北糧道,押運赴淮,以船戶挾私鹽,自請總督糾劾。任江安糧道,整飭漕務尤有聲。充福建鄉試監臨,武生邱鵬飛以五經舉第一,士論不平,奏請覆試。尋察出實使其弟代作,吏議降調,上特寬之。
子汝璧,字鎮之。乾隆三十一年進士,授吏部主事。累遷郎中。出為直隸順德知府,調保定。因承審建昌盜馬十未親鞫,奪官戍軍台。尋準贖罪,降授同知,署直隸宣化府同知。累擢大名道。嘉慶四年,擢山東按察使。五年,遷江蘇布政使。六年,護理巡撫。旋授安徽巡撫。七年,請增設潁州督捕同知。湖廣總督吳熊光等奏湖廣需兵米,請於安徽糴十萬石。上以安徽方缺雨,令酌量。汝璧奏:“湖廣軍需事要,當如數撥運。請視嘉慶二年例,先運六萬石。”如所請。尋奏太湖續報成災,請緩徵,並劾府縣勘報遲延。上以督撫查辦災賑,於奏報後續行查出災區,往往回護屬吏,將小民疾苦置之不問。汝璧獨據實參奏,因深嘉之。八年,召授內閣學士,擢禮部侍郎。旋復授安徽巡撫。九年,召授兵部侍郎,調刑部。因病,請解任。十一年,卒。
汝璧汝璧兄汝嘉,後汝璧六年成進士,官檢討。

家族後代

曾祖父王吉士,字鳳翥,崇禎九年(1636)舉人,歷貴州湄潭縣教諭、思南府推官,擢南寧知府。因力陳時政,忤逆權貴而告歸
王汝璧,字鎮之。乾隆三十一年(1761)進士,官至安徽巡撫、刑部侍郎。
王汝嘉,乾隆三十年(1760)鄉試解元,乾隆三十七年(1767)進士,翰林院掌修國史,授四庫全書館編修,參與編撰《四庫全書》,官至翰林院檢討。
孫王賡,王汝嘉之子,嘉慶十八年(1800)舉人,官資州學正,保薦知縣,官至涿州知州。
五世孫王瓘(1847-?),王賡之孫,清末民初書畫家,舉人,官兵部主事、江蘇道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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