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延春(湖南省第四屆政協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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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延春(1910-1984),直隸(今河北)曲陽縣支曹村人,1910年出生於一個農民家庭,1930年曲陽縣鄉村師範學校畢業,到曲陽國小教書。1932年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1934年被捕入獄,西安事變後被釋放。1937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抗日戰爭期間,任曲陽縣委秘書、組織部副部長、縣委書記。解放戰爭時期,歷任冀晉區黨委宣傳部長、山西孟縣縣委書記、中南局江漢區黨委宣傳部長。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任宜昌地委書記兼軍分區政委。

1951年至1955年調任廣東省粵東區黨委第三書記、第二書記、第一書記。1955年至1961年任湖北省委副書記,主管農業。1961年初,調湖南省委工作,歷任省委常務書記、第二書記、代理省委第一書記,並任中南局委員、湖南省委黨校校長、湖南省第四屆政協副主席。 1984年3月19日在長沙病逝。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王延春
  • 籍貫:(今河北)曲陽縣支曹村
  • 畢業學院:曲陽縣鄉村師範學校
  • 逝世時間:1984年3月19日
工作業績,個人背景,

工作業績

在湖南分管農村工作,在省委的統一領導下,針對農業生產率低的現狀,積極主張推行農業生產責任制。通過總結推廣漢壽縣小港十三生產隊和臨漁縣的試點經驗,提出了“敢於勤勞致富,敢於發社會主義紅財”的口號。還直接領導了農業生產制度改革,大力推廣雙季稻和良種,實行科學種田;改革農業單一結構,發展多種經營,使棉花和烤菸大幅度增產;大力墾復可耕荒山、荒地,增加耕地面積,提出了建設“湘南洞庭湖”的戰略構想,保證了湖南耕種面積維持在5400萬畝規模。經常下基層調查研究,認真發現和解決問題,在湘南蹲點數年,湘南的棉花種植面積增加8倍,烤菸種植面積增加3倍多。

個人背景

“文化大革命”中遭受殘酷迫害,被打成“叛徒”、“走資派”,關押數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經中共中央批准,湖南省委為他平反,恢復名譽。1979年當選為湖南省政協第一副主席。1984年3月19日在長沙病逝,終年74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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