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平(安徽省安慶市太湖縣技工學校原黨支部書記、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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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平,曾任安徽省安慶市太湖縣技工學校黨支部書記、校長。

2023年10月,王平被雙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王平
  • 國籍中國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公開通報,開庭審理,

人物履歷

曾任安徽省安慶市太湖縣技工學校黨支部書記、校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3年8月10日,據安慶紀檢監察訊息,太湖縣技工學校黨支部書記、校長王平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太湖縣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3年10月,太湖縣紀委監委對太湖縣技工學校原黨支部書記、校長王平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平身為黨員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離黨性原則,毫無紀法意識,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公款報銷個人費用,違規贈送購物卡;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報銷個人汽車加油費用;違反工作紀律,對工程項目實施不規範負有領導責任;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長期參與賭博等;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侵吞國有資產,涉嫌貪污犯罪;利用職務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涉嫌挪用公款犯罪。
王平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國家法律法規,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挪用公款犯罪,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太湖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王平開除黨籍處分;由太湖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公開通報

2023年12月,安慶通報兩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包括太湖縣技工學院原黨支部書記、校長王平私車公養等問題。2012年12月至2016年3月,王平在擔任太湖縣勞務派遣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總經理期間,先後在勞務派遣公司違規報銷其個人汽車加油費用及車輛維修費用,總計9.3萬餘元。王平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23年10月,王平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違紀所得予以收繳,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開庭審理

2024年2月20日上午,太湖縣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太湖縣技工學校原黨支部書記、校長王平涉嫌貪污罪、挪用公款罪一案。
太湖縣人民檢察院指控,2015年至2019年,被告人王平利用其擔任太湖縣人社局原縣就業局副局長、原縣公才局副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虛構事實、偽造材料並騙取蓋章的手段將勞務派遣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股權變更轉讓給其特定關係人,非法侵吞國有資產17.526859萬元,數額較大。2007年3月至2016年2月,被告人王平在擔任勞務派遣公司法定代表人、總經理和原就業局副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挪用公款用於賭博及償還因賭博產生的債務,情節嚴重;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涉嫌挪用公款犯罪金額471.84978萬元
庭審中,被告人王平對檢察機關指控的罪名和事實均不持異議。在最後陳述階段,王平表示認罪、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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