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希峰(罪犯)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6個義項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2019年11月7日,嘉峪關市中級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發的執行死刑命令,在嘉峪關市將罪犯王希峰驗明正身,注射執行死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王希峰
  • 國籍中國
  • 逝世日期:2019年11月7日
  • 職務:蘭州鐵路局嘉峪關車務段職工
人物經歷
罪犯王希峰(現年36歲,原系蘭州鐵路局嘉峪關車務段職工)與妻子李晨霞(被害人,歿年33歲)於2015年11月登記結婚,2017年初,二人因家庭瑣事數次產生矛盾。2017年3月7日3時許,王希峰與妻子李晨霞及同事黨某、多某等人酒後到嘉峪關市大唐美食街“天月宮KTV”娛樂。期間,王希峰因家庭瑣事與李晨霞再次發生爭執,並動手毆打李晨霞,李晨霞撥打110報警,並撥打了120急救電話,後李晨霞隨120急救車去醫院就診,王希峰經民警調處後回到其家中。凌晨4時10分許,王希峰從家中攜帶一把單刃東洋刀駕車前往李晨霞父母家中(一樓)。4時29分許,王希峰停車從該房屋西側衛生間窗戶攀爬入室,入室後與李晨霞之父李順利(被害人,歿年56歲)發生爭執,王希峰持刀在李順利面部、頸部等部位連刺數刀,致李順利失血性休克死亡。5時36分許,李晨霞從醫院返回家中,王希峰持刀朝李晨霞後背部連刺數刀,致李晨霞開放性氣胸、呼吸循環衰竭死亡。5時39分許,去醫院陪李晨霞就診的李晨霞之母張美蘭(被害人,歿年55歲)返回家中,王希峰又持刀朝張美蘭頸部等部位連刺數刀,致張美蘭失血性休剋死亡。王希峰在現場書寫遺囑後於當日7時25分許撥打110投案自首。
罪犯王希峰被捕羈後,2017年4月4日8時20分許,與同監室的張文(已判刑)與魏玉忠(被害人,時年44歲)發生爭吵,李倩軍(已判刑)藉機無故毆打魏玉忠。王希峰見魏玉忠還手隨即將其摟倒在地,張文及杜志軍、馬永真、魏兆祥(均已判刑)對魏玉忠實施毆打。之後,李倩軍、魏兆祥在該監室衛生間位置再次毆打魏玉忠,致魏玉忠鼻骨、鼻中隔、上額突均骨折,構成輕傷二級。
嘉峪關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故意殺人、尋釁滋事犯王希峰宣判死刑並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罪犯王希峰提出抗訴。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經依法開庭審理後裁定駁回抗訴,維持原判。經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嘉峪關市中級人民法院於11月7日將罪犯王希峰執行死刑。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