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奮(海南省定安縣民政局原副主任)

王奮,曾任雷鳴鎮副鎮長、定安縣民政局副主任。

雙開處分
2015年4月22日,據海南廉政網訊息,定安縣紀委對縣民政局副主任科員王奮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2008年,王奮任雷鳴鎮副鎮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濫用職權,通過弄虛作假等手段,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並涉嫌違法犯罪。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有關規定,經定安縣紀委研究,並報縣委、縣政府批准,決定給予王奮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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