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子園鄉龍墩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李國春、梨樹坳村民組組長王升祥違反廉潔紀律和民眾紀律的問題。2013年12月,李國春夥同該村其他幹部私分工程結餘款2380元,個人獲得595元;2012年,經王升祥提議、包片聯繫人李國春同意,將梨樹坳組部分低保戶低保款收回用於支付工程款,自2012年至2016年,共回收低保款21727.8元。李國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王升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民眾低保款21727.8元責令予以退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