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康鎮綠窪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王久義醉酒駕駛案。2017年6月2日,王久義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與同向行駛的機動車相撞,致兩車受損,經鑑定屬於醉酒駕車。2018年4月,王久義因危險駕駛罪被穀城縣人民法院判處拘役三個月,緩刑四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4000元。2018年10月,王久義受到開除黨籍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