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工業和信息化法律法規及方針政策;研究提出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措施,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的規範性檔案和政策措施,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根據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制定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產業專項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國有企業管理和改革工作。
(二)研究提出工業和信息化產業發展政策;制定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產業布局規劃和結構調整的政策措施,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推進工業管理體制的改革和管理創新;擬訂地方性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全市工業信息化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三)制定並組織實施產業投資政策建議和工業與信息化重大項目規劃;負責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及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提出市級財政工業和信息化各項專項扶持資金安排意見;按照規定許可權負責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登記備案、審核;組織制定工業園區發展規劃及政策措施,推進工業園區建設,實施重點工業園區管理。
(四)監測分析工業、信息化運行態勢並發布有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國防動員、信息化應急協調、無線電應急處置工作;負責轄區內工業和信息化企業生產要素的組織協調保障工作。
(五)擬訂企業技術創新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進工業和信息化行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負責工業和信息化的對外合作與交流;承擔指導企業技術中心建設,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利用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加快新技術、新工藝的套用,促進科技成果產業化。
(六)負責工業和信息化行業管理、鹽業行政管理、電力供需協調和電力需求的管理工作;參與協調交通綜合運輸,負責協調鐵路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貨運,指導和推進工業物流企業發展。
(七)依據產業發展規劃,加快推進光電子、生物開發、燃料乙醇、軟體業、信息服務業等新興產業的發展;調整最佳化黑色冶金、有色冶金、化工、建材等傳統產業加快發展;推動新材料、生產性服務等一批新興產業的發展;指導和推進企業信息技術創新機制的建立;負責振興裝備製造業的組織協調工作;指導工業和信息化產品質量管理;加強對工業原材料開採規劃與利用保護。
(八)承擔指導煤炭行業管理,負責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指導煤炭生產、技術改造,承擔煤炭資源整合工作;參與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的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和清潔生產促進規劃和政策;負責工業和信息化節能工作並組織協調有關工作。
(九)指導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有關政策和措施,推動建立完善服務體系,協調解決中小企業及非公有制經濟發展中有關重大問題。
(十)負責全市信息產業行業管理,統籌推進信息化工作,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信息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負責指導、組織和協調信息技術的推廣套用,全市信息網路安全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市級機關信息網路系統建設,推行電子政務工作;承擔有關信息安全監管;負責協調有關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一)統一配置和管理無線電頻譜資源,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協調處理軍地間無線電管理有關事宜,負責無線電電磁環境保護,無線電監測、檢測、干擾查處,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
(十二)承擔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
負責協調機關政務工作,制定機關工作制度;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檔案、信訪、會務、接待、政務信息、安全保衛等工作;負責分解各項工作目標任務和催辦督辦工作;負責政務公開和新聞發布;負責機關辦公設備配備、車輛管理;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等工作,指導並監管下屬單位財務和資產管理工作;承擔工業和信息化對外合作與交流的相關事務。
(二)政策法規科
研究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提出工業和信息化發展對策措施;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產業發展政策,擬訂全市工業和信息化規範性檔案和政策措施;擬訂產業發展指導目錄的實施意見和有關行業準入條件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和指導系統普法工作;負責重大課題研究;負責綜合性文稿起草,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及依法行政工作;承擔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產業集群及城鄉產業一體化建設,推進區域經濟、縣域經濟發展工作;負責工業年鑑、工業志編纂工作。
(三)經濟運行科
監測分析工業和信息化產業運行態勢,分析行業發展形勢並發布有關信息;擬訂行業經濟運行調控方案,提出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提出綜合平衡調配運行要素的意見建議;負責工業和信息化年度發展目標草擬和綜合管理考核;加強銀企合作,指導企業扭虧增盈和市場開拓;建立和完善工業預警機制,協調工業應急物資生產和承擔國防動員工作,提出工業品收儲和動用儲備物資意見建議,承擔行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有關工作;指導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信息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工作。
(四)工業園區科
提出工業園區的發展規劃建議,指導工業園區發展,科學合理布局工業園區,推進工業和信息化項目向園區集中,促進產業集聚、企業集群發展;指導工業園區軟環境建設和招商引資工作;承擔工業園區發展監測分析,提出發展報告和建議,協調解決園區發展中的問題;提出園區扶持項目和資金計畫安排意見;指導企業培育和企業直接融資工作,負責企業的上市培育。
(五)發展規劃和技術創新科
研究提出工業、信息化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投資政策建議;擬訂工業投資及工業重大建設項目規劃,促進工業結構最佳化調整和產業升級,推動光電子、石化、生物化工、軟體業、信息服務業等新興產業發展;按照規定許可權負責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登記備案、審核,承擔有關投資管理工作,提出技術改造專項資金安排意見;協調並推動重大工業建設項目的實施。指導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和質量管理工作,編制並實施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及新產品開發計畫;制定並實施關鍵共性技術攻關和重大技術引進消化吸收政策措施,加快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推動產業升級,促進工業和信息化融合;負責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認定和評價企業技術中心,負責有關新產品、新技術鑑定的監管;推動企業技術創新和產學研相結合;培育工業品牌,實施企業智慧財產權戰略。
(六)電力交通科
負責電力運行監測、預測和協調工作,提出電力運行的政策措施建議;擬訂並組織實施電力運行應急方案,監管電網調度,協調解決電力運行中的有關問題,保障電力運行安全;組織實施電力調度,承擔電力需求側管理工作;推進電力工業結構調整,組織實施大用戶直供和礦電結合。配合協調交通綜合運輸計畫的實施,負責協調鐵路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客貨運輸;擬訂工業物流企業發展有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監測分析工業物流企業運行態勢,指導和推進工業物流企業發展;負責報廢汽車回收監督管理。
(七)原材料工業科
負責鋼鐵、有色、化工、農藥、建材等行業管理;承擔原材料工業發展監測分析,研究原材料市場動向,協調原材料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促進原材料工業結構調整最佳化,提出行業發展報告和建議,編制專項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原材料工業經濟技術政策和技術標準;承擔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中緬油氣管道及煉化基地建設項目協調服務工作。
(八)裝備工業科
負責通用機械、專用設備、電子信息設備等行業管理;提出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的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依託國家和省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承擔裝備工業發展監測分析,編制專項發展規劃,研究產業政策,提出行業發展報告和建議。
(九)輕工業科
負責捲菸及配套、輕工、造紙、包裝、燃料乙醇、食品、藥品等行業管理;促進行業結構調整,協調行業內部關係,維護公平競爭秩序;承擔行業發展監測分析,提出行業發展報告和建議;擬訂促進行業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專項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行業科技攻關和成果推廣套用;研究解決行業發展中的重點問題並提出相應意見和建議;組織實施行業重大專項;承擔中藥材生產扶持項目管理工作;負責鹽業行政管理,指導全市鹽務管理工作;負責鹽業行政執法工作,指導和督查縣區鹽務管理工作;負責聯繫相關行業協會等社會中介組織。
(十)節約能源科
(玉溪市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節能工作辦公室)
負責工業和信息化的節能促進工作;參與擬訂能源節約規劃,擬訂工業、信息化的能源節約年度節能計畫;負責工業和信息化節能工作並組織協調有關工作,提出行業專項節能項目和資金計畫安排意見;提出節能指標分解、考核管理及獎勵辦法;負責目標責任制的考核;負責行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組織實施行業重大節能示範工程及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推廣套用;承擔行業節能產品能效標識管理工作;負責行業節能監察工作,組織開展行業節能宣傳、培訓。
(十一)資源綜合利用科
負責擬訂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負責工業和信息化的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工作;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和循環經濟促進政策;負責資源綜合利用申報企業初審上報及監督指導工作;組織協調行業資源綜合利用的重大示範工作。
(十二)中小企業科
指導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監測分析運行發展態勢,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有關政策和措施;促進中小企業專業化生產和對外交流合作,指導中小企業結構最佳化和產業升級;研究提出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扶持專項資金的預算建議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中小企業融資的政策措施,促進建立和拓寬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融資渠道。
(十三)企業服務體系科
負責提出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社會化服務體系、信用體系建設的政策措施建議並推動體系建設;指導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創業培訓、公共信息、融資擔保、技術創新、維權保護的平台建設;協調處理非公有制經濟經營者投訴,維護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經營者合法權益;組織協調、監督檢查企業治亂減負工作。
(十四)信息化推進科
負責指導全市信息化建設和信息產業發展工作;編制信息化行業規劃、信息產業規劃及電子政務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重大信息化項目的實施,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協調電子政務、電子商務及社會信息化發展;推進信息技術的推廣套用,促進工業和信息化融合;負責信息化建設項目立項管理,重大信息化建設項目組織協調、技術論證、監督實施和評估驗收工作;提出信息化建設項目資金計畫安排意見;指導和推進軟體、系統集成及信息服務業的發展;負責國防動員信息化工作。
(十五)網路和信息資源管理科
負責信息網路建設的統籌規劃建設、維護和監督管理;組織協調和指導全市信息網路安全工作;推進各類網路資源的綜合利用、互聯互通工作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負責指導協調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重要信息系統與信息網路安全保障工作,保障信息化應急協調機制運行,協調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重大事件;負責研究擬訂信息資源和套用系統的管理制度和標準規範;協調公用通信網、廣播電視網、計算機信息網和各種專用通信網的建設,促進公用網與專用網協調發展;負責信息服務市場的監管。
(十六)無線電管理科
負責組織擬訂無線電事業發展規劃及有關專項規劃;編制無線電頻譜規劃;負責無線電頻率、呼號的分配與指配;受理設定無線電台站(網)申請,審核無線電台站(網)的組網方案,審查無線電台站(網)建設布局,管理台址資源,核發電台執照;組織無線電監測;協調與軍隊、相鄰地區在無線電管理方面的關係;指導縣區無線電管理工作。
(十七)無線電監督檢查科
負責無線電管理行政執法和監督檢查;擬訂本行政轄區內無線電管理規定;承擔無線電管理的相關行政投訴工作;負責無線電電磁環境綜合治理和協調保護工作,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受理無線電干擾投訴,協調處理無線電干擾事宜;組織無線電管理法規的宣傳、貫徹;配合開展無線電安全保衛和維護穩定工作;負責無線電項目專項經費預算,徵收無線電頻率資源占用費;負責督促檢查縣區無線電行政執法管理工作。
(十八)人事科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資福利、人事檔案、年度考核、隊伍建設等工作,擬訂工業、信息化人才隊伍建設教育培訓規劃;指導工業、信息化人才隊伍建設及管理幹部培訓;依託工業財貿學校、職業學校等,加強工業、信息化人才培養;指導所屬事業單位的技術職稱申報工作;負責全市工程、經濟系列專業技術職稱申報、評審工作;負責機關幹部職工因公出國(境)政審和相關辦理工作,因私出國(境)的審核;指導工業企業智力引進工作。
(十九)煤炭管理科
負責煤炭行業監督管理,制定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和考核;指導煤礦生產、技術改造、煤炭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推進煤炭行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負責組織煤炭生產許可證頒證條件、換證及年檢上報工作,煤炭經營資格證初審及上報資質認定工作;負責煤炭資源整合、瓦斯整治,推進煤炭行業的結構調整;指導煤礦基礎管理工作、煤礦質量標準化礦井建設工作;負責煤炭行業運行情況監測和分析,提出相應對策措施;負責煤炭行業安全生產管理,參與煤礦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指導煤礦企業職工安全培訓工作。
(二十)國企改革辦公室
指導國有企業深化改革工作;負責市級國有改制企業後續工作;指導縣區改制企業的後續工作;牽頭會同行業主管部門、財政、國土、規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會等部門對改制企業改變土地用途、處置土地等資產及資產變現收益實施監管,確保資金合法合規使用;做好國企改革相關的信訪工作,指導國有改制企業的發展。
黨委辦公室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紀檢監察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離退休人員辦公室
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工作。
領導信息
2018年3月29日玉溪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決定任命李慶華為玉溪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