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樹藏族自治州科學技術局

根據中共青海省委辦公廳、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玉樹州州縣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青辦發〔2009〕74號)和中共玉樹州委、玉樹州人民政府《關於州人民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玉發〔2010〕4號),設立玉樹州科學技術局,為州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州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科技進步工作的區域管理和協調職責,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
(三)加強科技項目的實施、科技成果推廣和技術市場的具體管理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有關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組織編制全州科技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年度科技項目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本地區國家和省州星火計畫項目的初審、申報和組織實施工作,編制和管理年度星火計畫;負責組織實施科技富民計畫;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協調本州新技術、新成果、新工藝技術引進和技術發展項目的論證和立項工作。負責本地區科學技術評價活動的指導和監管工作。
(三)負責科技成果推廣工作;負責農牧區能源開發和實用技術的推廣套用;指導科技成果轉化工作,負責全州科技成果的登記上報、鑑定、評估、獎勵等工作;推動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提高科技創新能力。
(四)擬訂科普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技術市場、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評估和科技保密工作;負責科學技術獎的推薦、申報工作;承擔科學技術進步相關工作。
(五)研究制定全州對外科技合作交流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六)編制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費、科學技術普及經費預算並監督執行;建立並管理科學技術發展基金。
(七)負責科技信息、科技統計、科技期刊發行管理工作;負責科技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科技管理幹部的培訓工作。
(八)承辦州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州科學技術局設3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書、會務、檔案、財務、資產、政務公開、安全保密和信訪工作;負責科技信息、科技統計、科技期刊發行管理工作;承擔科技相關工作調研以及科技信息網路的建設和管理工作;擬訂全州科技工作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提出全州各類科技計畫的經費配置建議。
(二)科技項目管理科
負責國家星火計畫、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科技富民強縣專項行動計畫,組織申報全州各類科技項目,審批下達科技與社會發展項目並監督實施;指導科技興州、科技興縣和可持續發展示範區的科技工作;承辦科技交流與合作有關工作;推動農村牧區科技服務體系建設;承擔科技促進新農村(牧區)建設計畫的組織實施工作;指導涉及農業、林業、牧業、人口、資源、環境、民生等科技工作。
(三)科技宣傳推廣科
負責全州科技成果推廣及科普宣傳規劃,負責農牧區新能源開發推廣工作;指導科技成果轉化工作,強化實用技術的推廣套用;擬訂科普工作規劃和政策,組織實施科普宣傳活動及科技下鄉活動,擬訂促進技術市場、科技中介組織發展政策;制定科技保密管理辦法;管理全州專利工作;負責科技項目和星火人才培訓項目組織實施工作;負責科學技術獎的推薦、申報工作。

人員編制

州科學技術局機關行政編制為7名。其中:局長1名(正縣級)、副局長2名(副縣級),正科級領導職數3名。
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1名。

其他事項

承辦州科技興州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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