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樹藏族自治州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根據中共青海省委辦公廳、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玉樹州州縣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青辦發〔2009〕74號)和中共玉樹州委、玉樹州人民政府《關於州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玉發〔2010〕4號),設立玉樹州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為州經濟和商務委員會管理的副縣級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玉樹藏族自治州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 職責:指導、協調安全生產工作
  • 地址:玉樹藏族自治州
  • 性質:政府機構
職責調整,工作職責,人員編制,

職責調整

(一)劃入的職責。
將原州經濟和貿易委員會承擔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劃入州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二)加強的職責。
1、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綜合監督管理和指導協調職責。
2、加強對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和職業安全監督管理的職責。

工作職責

(一)貫徹落實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擬訂安全生產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
(二)指導、協調安全生產工作,分析和預測安全生產形勢,發布全州安全生產信息,協調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三)承擔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依法行使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有關部門和各縣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工作,監督考核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執行情況;依法組織重大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事故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四)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州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
(五)承擔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六)負責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和安全生產準入管理責任。
(七)承擔工礦商貿作業場所(煤礦作業場所除外)職業衛生監督檢查責任,負責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辦證資料的審查工作,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
(八)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
(九)負責組織指揮和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協調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和傷亡事故調查,負責組織州政府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
(十)依法監督檢查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使用情況。
(十一)負責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指導、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煤礦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和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煤礦礦長安全資格除外)考核工作,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和職業安全培訓工作。
(十二)指導協調全州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監督和指導註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考試註冊管理工作。
(十三)承辦州政府及州經濟和商務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員編制

州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為4名,其中:局長1名(副縣級),副局長1名(正科級)。
機關工勤事業編制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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