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樹藏族自治州交通局

根據中共青海省委辦公廳、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玉樹州州縣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青辦發〔2009〕74號)和中共玉樹州委、玉樹州人民政府《關於人民州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玉發〔2010〕4號),設立玉樹州交通局,為州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州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取消公路養路費、公路運輸管理費、公路客貨運附加費三項交通規費的管理職責。
(三)加強統籌區域和城鄉交通運輸協調發展職責,大力發展農牧區公共運輸,加快推進區域和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

主要職責

(一)貫徹有關交通運輸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擬訂全州交通發展的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承擔道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組織實施運輸有關政策、制度、技術標準和運營規範。指導管理城鄉客運及有關設施規劃;指導行政體制改革並組織實施,維護行業平等競爭秩序;負責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工作。
(三)負責提出公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政府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承擔全州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立項審查和項目申報工作,監督實施有關規費政策。
(四)承擔公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監督實施工程建設相關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組織協調有關重點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監督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管理和維護;指導農村公路建設、養護和管理工作。
(五)指導公路行業交通安全管理和應急管理工作;負責路政運政管理,維護公路交通運輸秩序;組織協調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
(六)負責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負責統計工作,發布相關信息。指導實施公路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規劃。
(七)承辦州國防動員委員會交通戰備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八)聯繫協調民航、郵政相關工作。
(九)承辦州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州交通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統計、政務公開、督查督辦、安全保密和信訪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承辦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擬訂全州交通發展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提出行業體制改革方案;負責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財務收支、工程預決算和專項資金的審計監督工作;發布交通信息。
(二)地方道路建設科
擬訂地方道路交通的發展規劃、計畫;監督執行公路建設的行業政策、規章和技術規範;承擔公路建設項目的科研論證、設計審查、招投標工作、施工監理、施工初驗、竣工驗收和後期評價工作;維護公路建設項目設計、施工、監理行業的平等競爭;承擔國家及省級重點公路建設的協調服務工作。
(三)運輸管理科(交通戰備辦公室)
擬訂運輸行業發展規劃;承擔城鄉道路、物流運輸市場的培養和監督管理,指導城鎮公交、計程車汽車管理,指導運輸線路、營運車輛、運輸場所的管理工作;指導車輛綜合性能檢測,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管理;指導交通行業安全生產和交通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承擔交通運輸行政執法監督檢查、交通運輸體制改革相關工作和交通運輸行政事業收費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全州交通戰備工作;擬訂國防交通的保障計畫,指導、協調、監督國防交通運輸工作,參與組織社會力量承擔國防應急運輸保障和道路保通任務。
(四)路政管理科
承擔公路及其設施的維護和路政管理工作,承辦破壞、損壞基礎設施案件的查處以及治理“三亂”工作;指導縣鄉公路的養護和管理工作,保障公路暢通。

人員編制

州交通局機關行政編制為7名。其中:局長1名(正縣級)、副局長2名(副縣級),正科級領導職數4名。
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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