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法務部關於《開展公職律師試點工作的意見》(司發通〔2002〕80號)、自治區司法廳《關於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開展公職、公司律師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司通﹝2004﹞11號)和《廣西壯族自治區公職律師管理辦法(試行)》(桂司通﹝2014﹞168號)的規定,經研究,同意成立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職律師辦公室 。
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職律師辦公室由玉林市司法局負責指導、監督和管理,並接受玉林市律師協會的行業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職律師辦公室
- 地址:玉林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