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商務局

玉林市商務局

根據《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的通知》(桂辦發[2004]12號)和《中共玉林市委員會、玉林市人民政府關於市直部分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玉發[2004]13號)精神,組建玉林市商務局。玉林市商務局為主管玉林市對內、對外貿易和對外經濟合作的玉林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玉林市商務局
  • 發布單位:自治區黨委辦公廳
  • 檔案號:桂辦發[2004]12號
  • 內容:組建玉林市商務局
主要職責,人員編制,現任領導,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有關國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的發展戰略、政策;負責編制玉林市商務發展專項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市對外貿易、外商投資、對外經濟合作和內貿流通的政策措施;參與擬訂全市區域經濟合作的發展規劃;研究提出促進內外貿融合、現代流通方式發展建議。
玉林市商務局
(二)負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及商貿領域信息化發展;按規定對成品油流通、再生資源回收進行監督管理。
(三)擬訂全市貿易發展規劃,促進城鄉市場發展,研究提出引導市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和內外貿一體化的區域性商貿物流基地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
(四)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責任,擬訂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按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承擔藥品流通行業發展規劃、行業標準和有關政策的制定和管理職責。
(五)承擔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
(六)擬訂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政策措施;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依法頒發自由技術進出口許可證件;依法監督進出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
(七)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市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
(八)負責指導協調全市參與推進泛北部灣經濟合作等區域經貿合作;負責指導協調全市與港澳台地區及日韓開展經貿合作與交流工作。
(九)承擔負責組織協調全市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實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的責任;協助開展對外貿易調查和組織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國外對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及相關工作;承擔依法協助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審查工作。
(十)指導全市外商投資和投資促進工作;審核、辦理許可權內的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其變更、備案事項;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法律法規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指導全市自治區級以及各類經濟技術開發區的有關工作。
(十一)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境外投資管理辦法;擬定和執行全市對外勞務合作發展戰略、規劃;指導和監督全市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設計諮詢等;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中國公民出境就業管理政策,負責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管理國際無償援助事務;歸口管理對外援助有關事務;指導全市企業對外投資備案、統計等工作。
(十二)貫徹落實自治區口岸通關便利化的政策措施;制定全市口岸開放和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協調和管理口岸相關工作。
(十三)擬訂我市會展業規劃及有關促進措施;根據商務廳、廣西國際博覽事務局和市人民政府的統一部署,籌備和組織好有關博覽會、經貿交易會、展銷會、展覽會、洽談會。
(十四)負責全市商貿、流通服務行業安全管理職責工作,指導督促對外貿易、出口加工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
(十五)負責全市打擊走私的組織、協調和監督工作,組織開展打擊走私的聯合專項行動。
(十六)承辦市人民政府和商務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員編制

玉林市商務局核定編制27名(其中:行政編制24名,後勤服務事業編制3名)。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1名;科室領導職數14名。

現任領導

局長:覃沛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秘、會務、機要、檔案等日常工作;起草綜合性材料;承擔黨建、政務信息、保密、信訪、安全保衛、綜合治理及對外宣傳、雙擁、扶貧、計生、節能減排、機關後勤、離退休人員等工作;承擔機關、直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人事、勞資、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等工作;組織協調政務公開、績效考核等工作。局管出國人員政審及駐外派出幹部管理。
二、財務科
擬訂上級下達和玉林市安排的各項內外貿易發展專項資金使用計畫並監督管理;統籌管理機關行政經費及各項業務專項經費等;編報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預決算;負責本部門的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監督和直屬單位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三、市場秩序科(行政審批辦公室)
   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相關工作;建立健全督查督辦和評估考核體系,組織開展專項整治,打擊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牽頭消除地區封鎖、打破行為壟斷的有關工作。推進商務綜合行政執法,開展執法檢查和重大案件督辦;推進商務誠信體系建設,促進信用銷售和信用服務業發展,規範商業信用支付行為,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推動各類無店鋪銷售規範發展,負責直銷管理;規範商貿企業交易行為,牽頭組織規範零售企業促銷和零售商、供應商建立公平的交易關係;推動追溯體系建設,按職責分工管理藥物流通並牽頭綜合工作。協調內貿領域反壟斷調查,組織企業進行反壟斷申訴;負責玉林市打擊走私的組織、協調和監督工作;制定玉林市反走私綜合治理措施並組織實施;研究全市打擊走私工作情況,掌握走私與反走私動態;組織、協調有關縣(市、區)和執法、緝私部門查處走私販私大案要案。
承擔商務行政項目審批及審批規範化、標準化建設;負責有關審批工作協調、催辦、督辦工作;負責機關依法行政等工作。
四、市場體系建設科
組織起草市場體系的地方性法規和實施細則;擬訂地方性國內貿易發展規劃、促進市場體系建設和城鄉市場發展的規章和政策;研究提出引導市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指導大宗商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品市場體系建設、社區商業發展,規範大型商業項目和商業集聚區發展,推進農村市場和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促進產銷銜接;按有關規定對汽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指導報廢汽車管理、老舊汽車更新。
五、流通業發展科
    組織實施推動流通業發展的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組織推動流通標準化和流通行業科技進步,促進流通技術套用和現代化發展;推動連鎖經營等現代流通方式發展,負責商業特許經營相關管理工作;推進商貿中小流通企業公共服務體系建設,促進中小商貿流通企業發展;推動商貿物流體系建設,促進第三方物流、物流加工、供應鏈管理等新興業態發展,促進綠色流通業發展;推動再生資源體系建設和流通領域節能減排;按有關規定對拍賣、典當、租賃、舊貨流通、免稅商店等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指導、督促全市商貿、流通領域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六、市場運行和消費促進科
    牽頭組織開展市場運行監測和內貿行業統計,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和行業發展狀況,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承擔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相關工作;承擔重要消費品儲備(肉類及部分生活必需品等)管理和市場調控的有關工作;統籌商務領域消費促進工作,負責提出商務領域促進消費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議;規範石油成品油流通,按照有關規定對石油成品油進行監督管理工作;承擔“菜籃子”商品市場供應和協調管理有關工作;承擔商貿服務業(含餐飲業、住宿業)行業管理工作。
七、對外貿易科
擬訂全市對外貿易發展戰略、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指導外貿促進體系建設;監測、分析全市對外貿易運行狀況,研究外貿運行和結構調整中出現的重大問題,提出相關措施建議;負責全市對外貿易的統計分析工作及信息發布;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機電產品和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管理政策,承擔機電產品和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管理以及服務貿易促進工作;指導出口商品基地建設,負責出口品牌培育工作;負責組織參加國內外重點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博覽會、展銷會、洽談會等展會活動;承擔進出口企業經營資格備案的審核工作;外貿企業邀請外商來訪初審事項。組織全市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實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協調對外貿易領域反壟斷調查,組織企業進行反壟斷申訴;組織開展產業損害調查和維護產業安全的相關工作。
八、外國投資管理科
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外商投資政策和投資促進戰略,指導協調全市利用外資工作;審核、辦理許可權內的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其變更、備案事項;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法律法規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指導全市投資促進服務體系建設,促進我市投資便利化;牽頭負責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報工作,負責全市直接利用外資統計、綜合分析;指導市內國家級、自治區級以及各類經濟技術開發區的有關工作。指導協調東協等境外經貿合作的有關工作,參與全市推進泛北部灣經濟合作等區域經貿合作;負責全市與港澳台地區及日韓開展經貿合作與交流工作。負責全市對外開放合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九、加工服務貿易科
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加工貿易、服務貿易政策,擬訂加工貿易、服務貿易發展規劃;擬訂技術貿易政策和促進服務出口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技術進出口管理工作、服務貿易促進和服務貿易統計工作;會同有關方面擬訂並組織實施促進服務外包發展的規劃、政策,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負責辦理加工貿易企業經營狀況及生產能力證明,指導協調全市加工貿易承接和發展有關工作;擬訂和執行全市對外勞務合作發展規劃;負責境外投資(金融類除外)、對外承包工程、設計諮詢等備案、統計、分析;承擔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相關工作。
十、口岸管理科(市口岸辦公室)
   擬訂全市口岸發展規劃及口岸管理具體辦法,並協調組織實施;指導口岸建設,負責全市口岸通關便利化改革協調工作;組織協調口岸通關中各有關部門的工作關係;負責口岸設立、運行審理上報的相關工作;負責口岸課題調研和宣傳以及口岸應急處置事項等工作。
   十一、電子商務和信息化科
   擬訂玉林市商貿領域信息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貫徹落實商務領域電子商務相關標準和規則;負責全市商務領域電子商務企業的指導、信息採集和匯總上報工作;建立完善玉林市商務信息公共服務體系;推動電子商務服務體系、電子商務統計和評價體系建設;承擔局電子政務及本部門政府網站管理工作。
   十二、博覽事務科
    擬訂我市會展業規劃及有關促進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會展活動日常管理工作;根據商務廳、廣西國際博覽事務局和市人民政府的統一部署,籌辦好玉博會、藥博會等大型博覽會及有關展會,負責展館租賃、展位經營、廣告贊助以及玉博會、藥博會等大型博覽會及有關展會專有品牌資源的管理經營、整體形象設計和宣傳推介工作。承擔組委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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