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人民政府關於開展玉林城區夜市燒烤攤點綜合整治的通告》是玉林市人民政府為玉林城區全面開展夜市、燒烤攤點綜合整治行動印發的一份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玉林市人民政府關於開展玉林城區夜市燒烤攤點綜合整治的通告
- 發布單位:玉林市人民政府
根據市委、市政府開展“三個年一活動”的工作部署,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市人民政府決定在玉林城區全面開展夜市、燒烤攤點綜合整治行動,其中文化廣場周邊、廣場東路、玉東大道、人民路(工業品市場—二環路)、一環路等路段作為第一批重點整治路段。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嚴厲整治占道經營行為。不得在城市主要街道占道擺攤、沿街叫賣、超出門檻經營及擺放廣告牌、燈箱或者展示商品。
二、嚴厲整治亂堆亂放行為。不得在街道兩側和公共場地占道堆放爐灶、餐櫃、桌子、凳子等物品。
三、嚴厲整治亂搭亂蓋行為。不得擅自在城市道路兩側搭建臨時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它設施。
四、嚴厲整治廣告亂設行為。不得在建築物、構築物、市政設施、街道地面及樹木上擅自懸掛橫幅,張貼布告、通告、牆報、標語、海報等宣傳品。
五、嚴厲整治污染周邊環境行為。不得在主要街道、廣場露天燒烤擺賣;沿街店面不得亂扔垃圾、傾倒污水、排放油煙、噪音擾民等。
六、嚴厲整治車輛亂停亂放行為。不得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停放機動車,不得利用機動車、三輪車等交通工具在城市主要街道占道擺賣。
七、請各有關單位、個人自覺維護良好的市容環境。經批准的夜市攤點不得違反有關管理規定,如有違反,有關部門將依法從嚴處理。